近年来,“直播+电商”等网购新方式风生水起,越来越多消费者通过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购物。这种新业态也在向农村地区延伸,在一些地方,手机已成为新农具,直播已成为新农活。电商给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赋能,既方便消费者,又促进农副产品“走出去”,实现了多赢。
电商在助农方面的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得尤为明显。受疫情影响,很多农村地区的特色农副产品遭遇“卖难”,部分农民甚至有返贫风险。然而,电商、直播带货等为村民们解了燃眉之急。不少地方的市长、县长、乡长通过直播为本地土特产代言,起到了积极成效。
一些电商平台积极作为,更展现出了组织化的优势。4月初,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联合京东发起“买光湖北货”行动,湖北货线上成交额整体比2019年同期增长106%;拼多多数据显示,自2月10日开通“抗疫助农”专区以来,拼多多售出滞销农产品总计超过16.25万吨。
疫情期间的电商助农实践证明,电商新业态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一方面,我国贫困地区、乡村大多处于山高路遥的地方,自身发展受客观地理环境限制,普遍面临“马好也怕路遥”的发展窘境。以网络为载体的电商,超越了物理空间障碍,可以让优质农副产品直接面向全国甚至全球市场,为农民致富、农村发展拓展了新可能。
另一方面,电商作为新兴业态,在提供自由灵活就业岗位、吸引年轻人返乡创业,助力乡村脱贫、振兴内生动力方面,也有优势。电商往往与“产业”结合,有助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升产能。用这种新业态激活农村自身的发展潜力,比传统的“输血式扶贫”更能管长远。
当然也要看到,电商新业态属于社会新生事物,在农村的发展还存在不少梗阻。比如一些乡村地处高山大川,存在网络、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一些地方农产品质量不高、同质化严重,难以融入电商链条;一些地方缺乏有效监管,缺乏人才,存在发展质量不高问题等。要让电商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赋能,就必须解决好这些现实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提出,有效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促进电商新业态在农村地区健康成长,各级部门还应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际,制定配套政策、细化落实举措,向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加快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产销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将农户纳入农村电商发展链条。
(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李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