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将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意见》提出,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研究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
在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方面,将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扩大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
在扩大养老服务消费方面,将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发展养老普惠金融。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扩大养老目标基金管理规模,稳妥推进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将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在全国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大力发展老年教育。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调研宣传部主任崔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聚焦破解发展难题,直面困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投资融资、减税降费、人才建设、设施供地以及综合监管等难题,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此外,提出了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等政策措施,明确了养老服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和重要趋势。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意见》针对养老服务结构性矛盾精准发力,将促进有效供给能力和社会有效需求双侧充分释放。比如,针对养老服务消费潜力释放的一系列“梗阻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养老普惠金融。此外,在推动更高程度开放方面,明确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同等面向境外资本养老机构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