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4日电 (记者林丽鹂)为履行统一登记市场主体职责, 3月1日起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启用和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据介绍,新版营业执照体现了商事制度改革新成果,实现了二维码与公示系统无缝链接,在显著位置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的提示语,扫描二维码可以快速查询该企业的公示信息,方便社会各界了解企业情况,进一步扩大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应用,为企业自律、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奠定坚实基础。新版营业执照在实现营业执照样式统一的前提下,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维持现有事项不变,分别适用公司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非法人企业、分公司、分支机构,方便社会公众迅速了解和区分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的法定登记事项、基本组织结构和责任形式,保证营业执照的法定性、稳定性和一贯性。
《 人民日报 》( 2019年03月05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