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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加大民企和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
发布时间:2019-01-31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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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汇报,要求加大清欠力度完善长效机制;推出进一步压减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措施,更加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年11月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积极清理被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目前全国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已清偿账款1600多亿元,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和民生工程款项等得到了优先清偿。下一步,一要加大清欠力度,建立台账,抓紧制定清偿计划,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拖欠要力争“清零”。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要优先用于偿还拖欠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债或其他金融工具置换存量债务节省的利息支出要全部用于清欠。对目前已确认的多年拖欠款,力争年底前全国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清偿一半以上。中央企业要带头优先偿还对民营企业的逾期债务,年底前做到“零拖欠”。其他国有企业也要加快清欠。二要强化抽查督促和专项审计,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公布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三要抓紧建立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提高支付工程进度款最低比例要求,修订完善法规制度,严防发生新的拖欠。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对记者表示,近年来,账款拖欠问题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长期难以回收的大额应收账款,更是成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脱困的重大障碍。去年底以来,国务院对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必须限期完成拖欠款项。这几个月以来,各地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加快落实清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拖欠是造成企业现金流紧张、经营困难加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加剧了失业风险,对稳就业形成较大冲击。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欠款,是营造竞争中性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清理欠款需要防治结合,久久为功,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在清理存量欠款的同时严控新增欠款。”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表示。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在现有工作进展基础上,加大督察审计力度,保障清退资金供给,继续抓好清理工作,尤其是中央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确保清理目标如期实现。同时,为了防止新问题的发生,要求各地建立防范拖欠的长效机制。这将从根本上推动拖欠问题的解决,既有利于促进政府和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关系和谐,也有利于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刘兴国说。

责任编辑: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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