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具体在哪开?
——禁止到风景名胜开会
新修订的《办法》明确,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此外,新《办法》也重申了,各单位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老《办法》的规定,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
但是,新《办法》明确,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会议场所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
此外,老《办法》中“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的规定,在今次修订后也被删除。
有分析称,这一变动或与定点饭店制度被取消有关。此前,财政部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要求出差人员必须入住定点饭店。
表格取自《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开会怎么花钱才不违规?
——单日住宿费用上限提高100元
与2013年版本相比较来看,本次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最大的改变在于“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2013年版本《办法》规定,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分为三个档次,一档为一类会议,二档为二类会议,三档为三、四类会议,三个档次每人每天的上限标准分别为660、550和450元。今次修订后,按照新版《办法》,上述三个档次的标准提高到,760、650和550元。
细分来看,这次会议费用标准的提高主要出现在住宿费,三个档次会议的住宿费上限分别从2013年版本的400元、300元、240元,提高到500元、400元、340元。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0月,财政部曾下发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当时,财政部解释称,调整原因是“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
资料图。中新社发 李慧思 摄
开会有哪些“禁”字头红线?
——禁止旅游参观、禁发纪念品、会场不摆花草
会议名头繁冗,会议纪念品高档贵重,以开会之名组织旅游观光……官场中的这些“会议浪费”甚至“会议腐败”现象,一直备受社会诟病。
针对这些现象,今次修订的新规重申了旧《办法》中的诸多禁止性条款。
这些“禁”字头条款包括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此外,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