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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事故涉事企业瑞海公司资质三问
发布时间:2015-08-18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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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8月17日电题:天津港爆炸事故涉事企业瑞海公司资质三问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秦交锋、李鲲、邓中豪

  截至17日上午9时,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14人遇难,70人失联。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虽然通过了相关部门在港口经营许可证、安评、环评等方面的审核,但对其资质,仍存疑问。

  港口经营许可证:曾经8个多月无照经营危化品

  ——港口经营许可证:根据记者掌握的瑞海物流工商登记基本情况表得知,该公司拥有交通部门批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津)港经证(ZC-543-03)号。依照港口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即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相关业务。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涉事企业瑞海公司于2012年11月注册成立,成立初期的经营许可项目明确表明“危化品除外”。2014年4月,瑞海公司才首次获得天津市交通部门批复的危化品经营资质,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而该公司正式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是在2015年6月,也就是说,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的8个月中,该公司没有经营危化品的资质。

  记者17日独家采访到该公司的一个负责人,他表示,2014年10月后他们的确一直没有危化品经营资质,但却一直在从事这项业务。

  安评报告:公开渠道无法查到

  ——安全评价:瑞海公司取得了全国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条件审查报告。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说,瑞海公司取得了全国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的安全条件审查报告后,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安评结果对现场及结论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

  记者获得的2013年9月天津市交通港口管理局的一份批复件显示:该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基本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编制规定,根据专家组意见,同意备案。

  但目前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的安评报告一直未向社会公开。高怀友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港口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是由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是否需要公开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过去并没有强制性要求,现在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部分公开安评报告。

  但截至17日下午5时,记者却仍无法从公开渠道查到瑞海公司安评报告。

  环评报告:民意调查采访对象不知情

  ——环境评价:具备环境可行性。记者获得的一份2013年12月10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环评报告显示,瑞海公司拟把物流堆场改造成为一个集装堆场,项目建成后危险品货物年周转量2万吨左右。报告认为,“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发展规划。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环评民意调查是环评报告重要内容之一。记者获得的瑞海公司环评报告显示,环评期间共向周边企业及居民发放130份调查表,回收有效调查表128份,“基本支持和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但在记者多日采访中,被采访的居民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周边这么近的距离就有危化品仓库。爆炸发生后,很多居民因为刚刚获悉小区距离危化品仓库如此之近,而纷纷表达不满。住在海港城的杜焕女士表示,她没有接受过这项调查,也不知道有这个仓库,如果知道了一定不会同意这份环评报告的。对距离的安全性感到不安的还有周边的机构和企业,在距离爆炸1公里左右一处办公楼办公的孙先生说,不知道这里有一个危化品仓库,如果知道肯定不会租用这里的办公楼。

  万科海港城是此次距离爆炸点最近的小区。万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2010年4月获取土地,“当时周边为普通物流仓库,之后我们并未获悉它改造为危险品仓库的情况。”

责任编辑:赵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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