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教育部早在2010年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就规定:高校经费预决算、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广大教职工。然而,根据学者的调查,高校信息公开结果不甚理想。
此次《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高校将财务信息及收费信息等公之于众。熊丙奇对此仍有疑虑:“由于学校的行政领导主导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 的配置,这赋予其不受制约的权力。因此,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高校严把工程建设关、财务关、招生关等,但其实很难做到。只有推进去行政化的现代大学制度建 设,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止腐败。”
学术不端
单纯道德谴责难遏学术造假
2009年,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被开除出教师队伍;2012年,获得国际设计“红点奖”的湖北工业大学教授石元伍被爆出获奖作品是抄 袭学生毕业设计。今年5月,重庆师范大学教授张世友因多篇论文造假被学校解聘……高校学术不端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严重损害中国高等教育的声誉。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韩宝生认为,目前国内对学术造假的主要做法大多是道德谴责,学术造假成功获得的巨大名利与可能受到的处罚相比,风险小成本低。还需加强制度约束,发挥社会监督和法治力量,才能使学者不愿、不敢也不能够违背学术道德。
此次《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纳入其中。韩宝生建议可建立全国性的学术打假监管机构,随时公布违规者姓名、单位和违规情节及处置决定,并对科研项目申请等作出一定限制,避免研究人员因过度追求眼前利益铤而走险。
社会兼职
独董里有不少高校领导教授
高校领导兼职过多一直为公众诟病。有调查显示,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数千个独董职位中,有相当一部分职位由各大高校的领导、教授包揽。
为此,有关部门曾多次下发规定予以叫停。2008年9月,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规定,“学校党政 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2010年6 月,教育部再次制定《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提出“不准违反规定在校内外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和第六条 “不准以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此次清单要求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兼职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认为,高校领导干部不宜过多兼职,且应当向社会公开兼职情况,防止与民 争利、公私利益冲突,也更有利于安心本职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应该进一步法制化、常态化,有助于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大学趋利倾向。
(记者胡浩、王思北)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50条,只是一个底线要求”
“我是否符合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条件?”“我报考的专业就业情况如何?”“高校经费都去哪儿了?”“校级领导干部有多少项兼职工作?”……自 2014年7月29日起,根据教育部首次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这些公众关心的事项都将在相关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 之于众。
鼓励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包含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等10个大类50条具体项目。
“清单所列50条只是一个底线要求。”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说,“我们鼓励各高校在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的范围、加大公开的力度。同 时,我们还将根据最新政策对清单要求进行动态更新。”据续梅介绍,在《清单》研制过程中,教育部特意将高校招生、财务等信息作为重点领域。
简单公开不过关:多渠道加强回应
“回应公众诉求是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的有效途径之一。”续梅说。根据《清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公开的信息不准确的,高校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对公开的信息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向高校查询。
同时,2014年10月底前,部属高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不仅如此,教育部将在部门户网站集中添加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专栏链接,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统一入口。
此外,通过实践,教育部充分体会到新媒体日渐强大的传播力量。2014年以来,他们利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着重加强教育改革热点难点的发布、解读和回应。目前,教育部新闻办微博粉丝达820余万。
在此次发布的《清单》中,教育部特别提出:“利用新闻发布会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方评估:做得好不好,社会说了算
“信息公开,核心是公开、关键在真实、难点在监督。”近年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不断向全国教育系统强化三个公开的意识——“公开什么最有效?以什么方式公开最有效?怎样监督最有效?”
经过业内的多次调研、座谈,教育部发现,鉴于当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的复杂性,今后还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方式,确保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
据介绍,清单出台后,教育部将改革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各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积极性,引进第三方机构对照《清单》,对所有直属高校公开情况开展评估,并适时组织督查,评估和督查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记者施雨岑、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