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品牌网
 | 新闻传播 > 要闻

当前位置:国家品牌网首页 > 新闻传播 > 要闻 > 正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谣言空间
发布时间:2013-09-28
文章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收藏

    记者:有一种说法,网站只提供平台,不应对网络造谣诽谤等违法行为承担责任,这样说对不对?

    答:当然不对。法律有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站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应通过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减少谣言信息传播的几率并能够及时阻止网络谣言信息的传播。没有尽到责任的网站,也会受到追究。

    近日,北京市网信办指导千龙网、新浪、搜狐等6家网站推出联合“辟谣平台”,加强网站自律,及时发布辟谣信息,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记者:为净化网络环境,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近几个月,我们倡导网站和网民共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等“七条底线”,赢得社会各界强烈共鸣和广泛支持。我们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集中清理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三类信息;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信部、公安部、文化部等多个部门组织开展净化暑期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关闭、整顿、处罚近千家违法违规网站;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五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活动。此外,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关闭“人民内参网”等120多家利用负面虚假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的网站。会同教育部等四部门开展的网络关爱青少年行动,也已有初步成效。

    下一步,将继续支持打击网上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行为。同时,将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日常工作抓紧抓好。目前,利用负面信息和虚假信息敲诈勒索、收费删帖等违法行为仍比较严重,社会各界反应强烈,我们将会同公安机关、工信部门等依法进行打击。与打击网络谣言一样,不会是一阵风。

责任编辑:陈略

网友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