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改革持续推进。规范农村学校布局、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各项改革加快推进。今年普通高校高考报名人数912万人,按招生计划694万人测算,高考录取率可达到76%,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30个省区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工作方案,一批非当地户籍的适龄青年在流入地参加了高考。支持中西部地区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协作计划”由2012年的17万人扩大到18.5万人,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高等教育“定向招生计划”由1万人扩大到3万人。
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稳定增长,就业质量不断提高。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725万人,同比多增3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98万人,同比增长4万人。二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1%,与去年同期持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继续扩大,二季度末,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17111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444万人,增长2.7%。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上半年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9亿元,重点加强了中西部地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发布实施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全国22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为18.4%。多方筹措,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基本建成236万套,新开工440万套,完成全年任务的70%。今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817元,实际增长9.2%,高于城镇居民2.7个百分点,差距继续缩小。
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待遇稳步提高。截至6月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1076万人、48697万人、56020万人、16002万人、19279万人、15759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650万人、328万人、2378万人、777万人、269万人、330万人。连续第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平均增幅10%左右,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得到适当倾斜支持,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900元左右。社保基金收入稳步增长,支付能力得到保障。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实施。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由307个增加到52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0多家。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得到遏制,应急防控工作初见成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全面推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统筹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建立了由19个部门参与的实施工作机制,正在拟定规划综合评估方案,已有1/3的省份印发实施了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社会事业设施条件加快改善,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安排490多亿元,支持了农村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层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养老等设施建设。重点人群服务保障不断加强,我国首部《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启动编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文化旅游繁荣发展,《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旅游法》相继出台。
下一步,国家将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将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把协调推进社会事业、社会政策和社会改革作为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统筹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社会事业建设发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策意见。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和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做好源头治理。继续推进收入分配及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各项改革。积极发展社会领域产业,推动出台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业、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扎实开展社会发展领域专项建设规划中期评估。
促进就业方面,将继续实施有利于增加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努力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积极实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完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作用。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鼓励高校毕业生更多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社会保障方面,将按照“织好网、补短板、兜住底”的要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养老保险顶层设计进程。落实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和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的措施,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和应急救助制度建设。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力度,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