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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上网卡拟纳入实名制
发布时间:2013-04-12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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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4月10日公布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对移动电话、固话、无线网卡用户进行实名登记。这是工信部2010年力推手机实名制之后,首次拟以立法形式将电话用户纳入实名制。

  上网卡首次要求实名

  事实上,早在2010年,工信部就对三大运营商发布通知,要求从当年9月1日起,手机新入网客户必须实名登记;待相关法规出台后,用三年时间做好老用户的补登记工作。

  然而两年过去,手机实名制除在三大运营商的营业大厅较好执行外,街头报刊亭代办点、农村代理等渠道,用户不用实名登记仍可买到手机卡。

  此次,工信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同步发文,拟以部颁规章的法律形式将电话实名制确立下来。

  另据记者了解,此前,尽管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但在实际电信运营中,固话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登记。而无线上网卡实行实名登记尚属首次。

  无线上网卡可以让用户在拥有无线电话信号覆盖的任何地方让笔记本等设备链接到互联网,此前能通过三大运营商的营业厅、数码店铺以及淘宝等渠道轻松购买,而在实名制后即意味着用户在购买时需出示身份信息。

  不出示证件不得入网

  工信部在这则《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称: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需要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

  如果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超4亿用户需补办登记

  上述规定还称,此前未实名用户也需要逐步进行补办登记。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占电话用户八成的手机用户达到11.12亿户。而三大运营商今年1月曾透露,全国约六成用户已经纳入实名管理。若据此推算,上述规定正式出台后,将有4.4亿以上补办实名登记。

  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意见稿特别规定,如果电信业务经营者未依法登记、查验和保护电话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将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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