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间,山西汾酒发布公告表示,为整合优化业务链,进一步减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作价2.65亿元,收购汾酒集团所持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区公司)51%股权。
据悉,发展区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酒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与转让;玻璃瓶、陶瓷瓶的生产销售等。2019年,发展区公司的营收为8.5亿元,净利润为6821.65万元。
对此,公告解释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发展区公司控股股东,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效减少了与控股股东汾酒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尤其在酒企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此番收购有利于资源整合、加强体系化管理,从而实现汾酒品牌做大做强。
据悉,此前汾酒集团提出三年推动集团整体上市的目标,将酒业资产注入山西汾酒。2019年12月,汾酒集团完成酒业资产整体上市目标后,开始逐步整合山西汾酒内部资源。
白酒行业专家刘晓威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此前汾酒集团已将白酒资产逐步纳入上市公司山西汾酒体系,此番又将主营“玻璃瓶”等业务的发展区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实现白酒生态产业链的整合,目的是完善供应链体系,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优化上市公司结构。
中银证券报告显示,发展区公司从事酿酒材料生产和销售,为山西汾酒提供基酒产能。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可直接增厚山西汾酒业绩,发展区公司的51%股权转让金额为2.65亿元,2019年发展区公司营收、净利分别为8.5亿元、0.68亿元,对应2019年市盈率(PE)为7.6倍;另一方面有利于山西汾酒整合业务链,加强产供销一体化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汾酒在“吸纳”资产的同时还在进行资产出售。11月18日山西汾酒同时发布公告表示,拟将全资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山西杏花村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山西杏花村竹叶青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竹叶青公司)。
对此公告解释称,本次股权划转符合公司改革发展和营销业务发展方向,可以有效理顺公司营销系统框架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刘晓威认为,山西汾酒剥离子公司一方面在优化自身结构,另一方面也在优化旗下竹叶青公司结构,未来山西汾酒很可能为竹叶青公司匹配更多资源。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山西汾酒实现营收103.7亿元,同步增长13.05%;实现归母净利润24.6亿元,同比增长4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