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是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但食品标准该如何科学制定,也是一个现实中面临的问题。目前,一些食品安全产品标准中仍包含各种质量指标、产品指示菌指标等与食品安全非直接关联的指标,影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科学、正确的解读。而且,我国的食品标准基本分为强制性标准和非强制性标准;而按标准种类分,又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大类,其主管部门各不相同。标准不一、管理部门不一,这种模式不仅让一些食品企业感到茫然,也给食品标准的管理和执行带来诸多困难。
没有标准肯定不行,但标准过多、过滥甚至相互打架,也不是一件好事情。表面上看,制定的标准多,说明职能部门工作认真负责,但反过来看,标准过多很可能带来操作难、执行难。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完善食品安全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建立起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经济日报记者 舒心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