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历经六年立法之路,环保税改费靴子终于落地了。12月25日,《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这是我国首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据悉,该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日,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介绍法案情况时透露,环保费改税后的重要变化就是将改变现行排污费按1:9进行央地分成的局面,即环保费改税以后,拟将环保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就不再参与分成。
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至今已实行30多年。针对影响环境的重点污染源情况,我国选择对大气、水、固体、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征收排污费。然而,长期以来,过低的排污费令企业逐渐消退了节能环保的动力。有业内人士透露,有的行业由于当地排污费收费标准过低,因此每年就直接将缴费总额纳入当年成本预算中,征收排污费对企业减排治污的倒逼作用逐渐被稀释。“上升到法律中,替代排污费的环保税就会更加刚性,大大避免了此前排污费落实到地方时,总在收与不收之间徘徊,强制性不够高的局面。”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直言。
此前有分析机构发布报告称,虽然部分地方政府近两年提高了部分污染物的排污费收费标准,但由于收费总额不高,缺乏必要强制手段,且会影响社会资本、企业、项目落地热情等原因,因此地方征收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而在本次《环保税法》历经审议的两版草案中,费改税后的税额标准在现行排污费上适当上浮的内容已基本得到了业界认可。其中,草案二审稿甚至拟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上限可高达原国家规定排污费基础的10倍。
值得注意的是,王建凡表示,实施环保费改税以后,相关分税体制也将进行调整,“现行的财政体制,排污费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环境保护费改税以后,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就不再参与分成了”。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一般预算用于节能环保的支出达到了1.76万亿元,其中2015年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达到4814亿元,然而,当年我国排污费的征收额仅173亿元。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曾公开表示,环保税的实施将对石油、造纸及其他排污性行业造成冲击。另有分析认为,两类企业将首当其冲,一是原来缴纳排污费不规范的企业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二是造纸、化工等污染物容易计量的行业将承受较大压力。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也直言,征收力度的加重,将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排污费缴纳乱象有望得到缓解。
今年9月,酝酿长达九年之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受国务院委托,对环保税法的立法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这部由排污费升级而成的“绿法”,是“税收法定”原则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一部税法草案,意义重大。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环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陈建鹏看来,“一直以来,排污费征收的费率比较低,费改税以后,由税务部门收税,可能会做一些变化”。他强调,环保税法出台是2016年除中央环保督察组、环保部设立“三司”之外,中国环境治理一个值得注意的重点。众所周知,作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环保产业潜在市场巨大。业界普遍认为,“十三五”期间我国环保产业增加值年增速将超过20%,总投资有望达到17万亿元。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的碳排放国和资源消耗大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较为严峻,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短板,大气、水、土壤的污染状况仍未得到有效缓解。
王飞/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