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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谈公务员报名条件限制:用“法定”程序掩盖不公
发布时间:2016-11-18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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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中,竞争较激烈的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保卫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一度被网友称为最热“保安”公务员岗位。这个只招录1人的岗位,很快就有接近250人报名。其实,这一岗位并非“保安”,而是对专业要求非常严格的安全管理岗位。

  招聘类似职位的地方储备物资管理部门,还包括吉林、江西、河南及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上海办事处,但报名热度均不及辽宁。有网友认为,辽宁该岗位热度高主要是要求条件少。相比吉林、江西等地,辽宁对该岗位设置的招考条件除要求学历本科以上、专业为安全工程,没有其他限制。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除要求专业是安全工程类,还要求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报名专业为第一学历,而江西还另外要求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同样的岗位,做同样的事,对资格条件要求却千差万别,不仅导致报名冷热不均,也是一种隐性的不公平。

  备受关注的公务员国考、省考,在笔试、面试环节,应该说操作还是比较严谨的。尽管也时不时冒出徇私舞弊现象,因为属于明显违规,打击、处理也较容易操作。但报名条件限制之类,表面上并未违反什么程序,却让考生往往吃哑巴亏,也导致报名冰火两重天。

  现在,公务员招录的程序是严格了,但为不公平开绿灯的那扇门并未关严。招一个基层非技术岗位的人员,动辄要求本科以上普通学历,难道大中专生不能干?本来干的是没有什么专业性的工作,非要求必须某某专业毕业,究竟是为何?人为地把大专、职校生等不乏实际工作能力的群体排除在外,使他们失去报考资格,实际上是用“法定”的程序掩盖不公。

  我国《公务员法》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学历要求,然而,在国家和各地公务员招考中,几乎都提出明确的学历要求,要么限高,要么限低,还明确区分要全日制学历,不要自考、成人教育学历等。这是决策者自由裁量空间不适度所致,除了有歧视之嫌,恐怕与“萝卜招聘”难脱干系,不仅难以杜绝人才浪费,更有可能滋生招考腐败。譬如某个岗位完全可以让大专生、硕士生报名,但因“意中人”只有本科学历,便故设门槛,排除竞争对手。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虽然强调“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但“无关”的界线不好把握,凡想要的人,都可以找到理由排除“无关”。如果没有法定的确切标准,这严肃的公务员招录报名条件,就可能被当做一团泥巴,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同样的岗位报名条件不一,是一道待解的公务员招录资格条件规范化命题。政府审批事项实行“负面清单”之后,颇受社会好评,道理就在于简单明了,哪些可以,哪些不行,一望便知,一把尺子量到底。公务员招录不妨也列出一个负面清单,什么样的职位,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不得作什么样的限制,全国一盘棋,让社会公众一目了然。有了清单规范,才能铲平高门槛,抬升低门槛,那种报名冷热不均、“望岗兴叹”的现象就不存在了。(张全林)

责任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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