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昨日发布,共48条。公报首次提及绿色金融议题,马云提出并倡议的全球电子商务平台也被写进公报中。
公报称,实现经济增长,必须加强政策设计和协调。因此决心将各自以及共同使用所有政策工具,包括货币、财政和结构性改革政策,以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性增长的目标。
此外,公报列举了影响世界经济的全球性挑战,包括英国脱欧、气候变化、难民、恐怖主义、抗生素耐药性。此前,自G20升级至领导人峰会以来,只在2008 年和2013年两届峰会公报中提及影响经济的不确定因素。杭州峰会首次将全球经济分析视角从经济金融扩大到政治、甚至环境健康等领域。
绿色金融
支持本地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公报称,为支持在环境可持续前提下的全球发展,有必要扩大绿色投融资。绿色金融的发展面临许多挑战,包括环境外部性内部化所面临的困难、期限错配、缺乏对绿色的清晰定义、信息不对称和分析能力缺失等,但可以与私人部门一起提出许多应对这类挑战的措施。
公报表示,欢迎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交的《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和由其倡议的自愿可选措施,以增强金融体系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的能力。相信可通过以下努力来发展绿色金融:提供清晰的战略性政策信号与框架,推动绿色金融的自愿原则,扩大能力建设的学习网络,支持本地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开展国际合作以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鼓励并推动在环境与金融风险领域的知识共享,改善对绿色金融活动及其影响的评估方法。
电子商务
首次列入G20杭州峰会公报
“电子商务”作为提升全球贸易的一种途径首次出现在G20杭州峰会公报中,马云大力推崇的eWTP被写入公报第30条。
公报称,欢迎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B20)对加强数字贸易和其他工作的兴趣,并注意到其关于构建全球电子商务平台的倡议。
按照B20的主张,eWTP由企业为代表的私营部门主导,也会与政府等公共部门积极对话,旨在促进公私对话,推动建立相关规则,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营造切实有效的政策和商业环境。在马云的设想中,这将为全世界中小企业打造一个属于自己、自由公平开放贸易的平台,让中小企业、年轻人更方便地进入全球市场、参与全球经济。
反腐合作
中国将设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
公报决定加强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国际合作,同时在此方面充分尊重国际法、人权、法治和各国主权。
公报称,核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欢迎中国关于在华设立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的倡议,该中心的运行将符合国际规范。承诺继续建设二十国集团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执法合作网络。核准《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改善公共和私营部门廉洁和透明度,通过行动落实我们在反腐领域零容忍、在内部反腐机制零漏洞和在反腐行动上零障碍的立场。
基础设施投资
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将启动
公报指出,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非常重要,其旨在综合考虑生命周期成本、安全性、抗自然灾害的韧性、创造就业机会、能力建设以及知识和专业技能转移的基础上,以各方同意的条件确保经济效率,同时处理好项目的社会和环境影响,并与经济和发展战略相一致。公报称,核准今年启动的“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以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的整体协调与合作。
创造就业
将提高学徒数量质量作为优先政策
创造高质量就业对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也是二十国集团成员在国内及全球层面的核心议程。为此公报指出,将确保经济增长、全球化和技术创新的益处普惠共享,创造更多和更好的工作,减少不平等,促进包容的劳动力参与。
公报认为创业是创造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将强化《二十国集团创业行动计划》中的政策措施,欢迎中国通过设立二十国集团创业研究中心为此作出贡献。核准《二十国集团促进高质量学徒制倡议》,将提高学徒数量、质量、多元化作为优先政策。我们将在2017年进一步完善二十国集团就业计划,以落实上述承诺,并以系统和透明的方式监测落实二十国集团目标特别是促进青年和女性就业目标的进展。文/综合新华社
观察
G20同意采取措施拒绝成腐败人员避风港
9月4日至5日,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成功召开。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等事项,国际反腐合作取得重要成果。
“注意到外逃腐败人员和资产造成的危害,各国应视情采取措施拒绝成为腐败人员与腐败资产的避风港。”这是刚刚通过的《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以下简称《高级原则》)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高级原则》由中方起草并引导G20各成员凝聚共识、一致通过,是继2014年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发表以来,中国在当前主要国际合作机制下主导通过的又一项影响深远的反腐败国际文件。
记者注意到,《高级原则》分三部分共10条,致力于打造一个“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体系,内容涉及拒绝腐败分子入境、建立个案协查机制、完善合作法律框架等多个方面,明确要求各国为追逃追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高级原则》将推动G20各国之间克服政治法律障碍,积极缔结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建立反腐败、警务、检务、外交、反洗钱等多部门参与的执法合作机制,灵活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开展合作。”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监察部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告诉记者。
除《高级原则》外,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通过《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亦是此次峰会取得的重要成果。三者中,《行动计划》是近期行动纲领,《高级原则》是具体指导文件,研究中心则放眼未来反腐败规则的制定。
据介绍,研究中心将为追逃追赃工作奠定坚实的研究基础,提供专业的智力支持,特别是对重点国家相关法律和国际法的了解,对相关程序和机制的掌握,以及个案方面的研究和分析。《行动计划》进一步承诺共同调查和起诉腐败犯罪,追缴腐败所得,拒绝腐败分子入境,加强国际合作。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蔡为看来,设立研究中心,是我国在G20反腐败合作框架下的机制创新,为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建立了实体研究机构、构建了有利平台,并将为我国参与国际反腐败规则制定提供支持。
此次通过的《行动计划》,指明了未来两年G20反腐败合作方向和重点领域,将包括追逃追赃在内的务实合作确立为优先合作领域之一。
据悉,2014年以来,我国成立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先后开展“天网2014”“天网2015”行动,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915人,追赃金额74.7亿元;集中曝光国际刑警组织已发布红色通缉令的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三分之一落网……文/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