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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动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广按病种付费
发布时间:2016-05-25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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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今年医改的重点任务之一,医保控费备受关注,在付费方式改革层面,从国家政策到地方试点,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正逐步扩大。专家认为,此举有望抑制过度用药和“小病开大药方”现象,从根本上遏制医院用贵药的习惯,有利于医保控费。

  福建省三明市近日印发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21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符合条件的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自2017年起全面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

  对于病种付费疾病,三明市将按照“定额包干、超支自付、结余归己”的原则,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统筹基金定额标准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实际发生数超过定额的,超支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低于定额的,结余部分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性收入,其中诊查护理和手术治疗各占50%。

  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詹积富表示,这是全国第一个医保付费改革,目的是鼓励全体医护人员参与管理和监督,堵住浪费,规范医疗行为,纠正不正确的医疗行为,回归医学本质。

  2012年,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提出,重点是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截至目前,医保总额预付已几乎是覆盖面最广的医保支付改革措施,目前全国85%的统筹地区开展了付费总额控制,并且将它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协议里进行管理。

  如此大规模的在全市推广按病种付费,福建三明应属首例。不过,对于按病种付费的探索,各地也均有安排。山西省近日提出,今年将全面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要达到200种以上。甘肃省提出新农合力争2016年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覆盖面达到90%,2017年全覆盖。四川省明确,试点城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现在医保支付控费主要是从总额上控费,而且是超额分担,结余归己的原则,虽然对控费有所改观,但是仍有待加强。”业内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病种付费改革后,意味着药品、耗材真的将成为治疗成本,将会从根本上遏制医院用贵药的习惯,毕竟全都是医院承担。因此对每个患者医院都会严格控制该病种的药品和耗材使用。在这个政策下,以前那些被滥用的药物,在高质量名义下以超高价中标的外资药,辅助用药的滥用,非治疗性药物的滥用,可用可不用的药物滥用,这四类药品销售将下降。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朱俊生也表示,按病种付费是预付制的一种模式,相比以前的按项目付费等后付制方式,更有利于医保的控费。

  事实上,随着深度老龄社会的步步逼近,收少支多将成为医保基金的新常态。按照现行的收入、支出增幅来计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2020年将面临收不抵支。为使居民日益放大的医疗需求与政府财政投入之间平衡,无非开源(扩大筹资、缴费水平)、节流(医保控费)两条路径。而目前对于医保部门而言,开源的空间并不大,费用控制也就成了医改一条必经之路。

责任编辑: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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