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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生集团”,我们该抱有怎样的期望?
发布时间:2016-04-19
文章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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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深圳博德嘉联三名创始人谢汝石、林锋和张子谦(从左至右)手捧医生集团“出世纸”。

  记者 卢俊宇

  4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开展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试点,鼓励医生多点执业;3月中旬,国内首张医生集团营业执照落户深圳,其“前身”则是一家“私人医生工作室”。有了国家政策的扶持,又有了勇于第一个“吃螃蟹”的机构,“医生集团”不禁让公众对其给予非常高的期待。

  实际上,探索医师多点执业在国内前几年就已经出现,而自从“医生集团”的概念出现后,社会便给予了很高的关注度。既然是新生事物,在接受舆论“点赞”的同时,也免不了受到各种担忧与质疑。

  那么,目前我们对“医生集团”所能发挥的作用,究竟应当抱有怎样的期望才算合理?

  首先,在工商注册的法人名称中出现“医生集团”四个字,有其进步意义,有利于医生集团以独立的民事主体身份展开民事活动。从一定程度上,如果对其科学化、阳光化管理,它将有助于纡解“看病难”,是一个值得鼓励和推广的新尝试;

  其次,我们也不能期望过高,不能夸大“医生集团”的作用,目前它还只是医改的一个“突破口”。我们不能完全寄望它可以很快解决我国长久以来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顽疾,这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也需要各方面的配套措施跟上。

  最后,要真正做到让更多的专家到老百姓家门口给百姓看病,对于“医生集团”的推广实施应该从政府、医院和医生三方面多管齐下。一方面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更大作用,促使医疗资源均衡分布,另一方面作为医院应积极推行运行机制与管理机制的改革,为医生提供更好服务平台。此外,还需准确界定医院和医生的权责,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

  拿到执照只是“医生集团”发展的第一步,我们真心期待,包括深圳在内的各个地方,进一步突破观念,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实现患者、医务人员、政府“三满意”的效果。

责任编辑: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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