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品牌网
 | 新闻传播 > 品牌观察

京新高考改革方案:2020年起不分文理科 本科招录“3+3”
发布时间:2016-04-07
文章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收藏

  新华网北京4月7日电 今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市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向社会发布。一大变化与众多学生直接相关,即:自2020年起,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的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即“3+3”)。从2017年起,英语采用计算机化考试,英语听力一年两考。自2020年起,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 3门,将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总分450分。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

  2017年起新高一学生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

  “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7年秋季起,从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而哪些科目会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呢?该方案提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性课程要求为依据,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性和拓展型课程要求为依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在完成基础性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其中3门科目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上述6门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以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成绩作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认定的依据。也就是说,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参加语、数、外三门课的学业水平考试。

  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各区根据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市教委将通过专项督导和社会监督,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和结果。

  根据“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本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而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含中专、中职和职高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资格认定。

  2020年起综合素质评价将纳入高校录取参考

  “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北京将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要记录学生各方面发展状况,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审美素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综合素质评价在具体操作中,将进一步完善以电子平台为载体的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观察、收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主要表现的相关事实材料,注重学生志愿服务的记录,高级中等学校以描述性语言方式对学生的突出表现进行评价,注重写实性,以电子平台为载体及时记录和储存评价信息,每学期结束时及时进行材料的遴选、公示、审核、监督。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资料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高等学校选拔学生提供参考。

  根据该方案,从2020年起,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在使用过程中,坚持“谁用谁评”的原则,招生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2020年起本科院校招生录取实行“3+3”模式

  根据“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此轮高考改革其中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考试科目调整和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模式的改革。

  从2020年起,北京市将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模式也将同步改革,今后本市将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的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也就是普通高考考试科目实行“3+3”模式。选考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这样在新高考方案框架下,高考总分满分值仍为750分,作为高等院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那么,选考科目怎么确定呢?“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指出,高等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满足选考科目其中任何1门,即视为符合报考条件。而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2017年起英语“一年两考” 2021年起增加口语

  “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从2017年起北京高考英语听力分值30分,采用计算机化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英语听力一年两次考试,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最高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

责任编辑:筱涵

网友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