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威斯康星州西区联邦法院本月5日开庭审理这桩诉讼,法庭陪审团14日裁定,校友研究基金会所持的预测电路专利有效,苹果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这项专利。审理随后进入第二阶段,由陪审团审议被告所需支付的赔偿。
主审法官威廉·康利15日认定,被告苹果公司并非“蓄意侵权”,所付赔偿金额因而无须3倍于原告实际所受损失。
预测电路由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一名教授及其3名学生开发,1988年获得美国专利。校友研究基金会作为专利有偿使用的授权机构,于2014年初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侵权,将预测电路技术用于A7和A8系列处理器,以提高处理器的运行效率,其最终产品是智能手机iPhone和平板电脑iPad系列。
庭审第一阶段,苹果公司作为被告辩称预测电路专利无效,试图说服美国专利商标局重新审核专利有效性,但遭到拒绝。第二阶段苹果辩称,与诉讼相关的产品相当大一部分销往美国以外市场,不能判定为侵害美国专利,也遭陪审团否决。
另外,针对原告方校友研究基金会每个处理器赔偿2.74美元的诉求,苹果公司称,这项专利的使用费应为每个处理器7美分,同样也遭法庭否决。
陪审团裁决后,苹果公司方面表示会提起上诉。
这不是原告与被告之间唯一一桩专利纠纷。原告方今年9月再次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在最新产品中使用的A9处理器同样侵犯了其专利。
苹果公司是如今全球市值最高的企业,历年来,与其他企业发生了多次专利纠纷。一般而言,美国法庭审理的结果很少让苹果“吃亏”,但这次陪审团所作裁决某种程度创下了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