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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针对不同类型的收费公路,修订稿调整了收费期限。其中,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债务偿清后,以及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其养护、管理资金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效率通行的原则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是否意味高速公路以后将长期收费?
谁用路谁付费 收费政策仍是公路交通发展必然选择
“坚持和依靠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表示,通过对高速公路的功能、特点和资金保障进行的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后认为,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费”的原则,实行长期收费是合理的。
“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专项税收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无力承担所有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债务偿还的资金需求。”王太表示,从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角度出发,我们提出构建“两个公路体系”的总体思路,采取收税与收费长期并行的方式,体现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基本公共服务的非收费公路(收税公路)体系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提供低收费、高效率服务的收费公路体系。
王太进一步解释说,国际上,在税收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发展和维护高速公路是一种趋势,不仅发展中国家这样做,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发达国家也这么做。实践也证明,仅凭税收来维持一个国家庞大的公路网基础设施网络是很困难的。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在我国公路网中,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体,包括了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采取向车辆用户普遍征税的方式,实现连接城乡、通达全国,保障公路的基础性、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高效率、高水平通行服务,实行谁用路、谁受益、谁付费。
王太表示,为了加强政府在满足社会公众基本出行需求的普通公路的责任,在条例修订中大幅提高了收费公路的设置门槛,进一步缩小了收费公路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全面停止新增二级公路收费项目;一级公路、独立桥梁、独立隧道项目维持原来的收费期限,偿债期或经营期满后立即停止收费,全部纳入非收费公路体系,剩余的政府性债务和养护管理资金全部由公共财政承担。
交了车购税和燃油税 为何还要交通行费?
三者支出范围和用途不一样 非重复收费
对于收费公路公众一直有一种疑问,公路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政府公共财政理应为其买单,从车主的角度来看,买车的时候交了车购税,加油的时候交了燃油税,为什么用路的时候还要再交通行费呢?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表示,我国公路发展的税收主要是两种,一是车购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二是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用于非收费普通公路养护。但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并不是全部都用于普通公路养护,中间很大一部分是分给了航道养护、运输管理、环境保护和新能源发展,甚至还要分给农民的农业机械柴油和渔民渔船柴油的补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收费公路自身的养护管理、债务偿还,包括社会资本投资的回收等等这样一些钱,就需要通过车辆通行费予以保证。
王伟还指出,2013年我国公路建设的支出是13692亿元,而车购税只有2234亿元,一般税也只有1071亿元,因此整个公路建设税收的缺口高达10387亿元,缺口占比高达75.9%,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解决;此外,非收费的普通公路养护一年就需要2800亿,而成品油消费实际投入只有1443亿元,普通公路的养护税收的缺口也高达1357亿元,缺口占比48.5%,资金也是严重不足。
“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真正意义的免费公路,虽然公路是公共产品,但是它的资金来源不是税收就是收费,而收税和收费之间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费交得少了税就要增加,因此取消收费那就需要大幅度的增加税收。”王伟说,这次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实际上强调了高速公路长期收费是符合“谁用路、谁受益、谁付费”和“不用路、不付费、不负担”的这样一个公平原则,不仅能够有效的化解高速公路的债务风险,为高速公路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养护发展资金,同时还可以使有限的公路税收向普通公路倾斜,使普通公路的通行条件也能得到更好改善。
美国为什么收费公路少呢?王伟表示,一是美国高速公路网建设是联邦政府投资90%、地方政府投资10%,初始债务很少。其次,美国的专项税包括燃油税、重车税、轮胎税、牌照税,全部用于路网的维护和改善,2010年美国的专项税高达2114亿美元,而公路支出是2043亿,税收是有富余的,所以美国收费公路少。
王伟还指出,为了解决税收不足的问题,其实有的发达国家已经在向收费公路转型,以德国为例,德国在2003年的时候,它的高速公路开始对12吨以上的货车征收通行费,到了2012年,又把征收的范围从高速公路扩大到了四车道的普通联邦公路,而且明年德国又将开始对小客车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