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关于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联合审核认定第一批17家试点企业名单如下:
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远大联合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捷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汽车展销有限公司、北京诚信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通润投资有限公司、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和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紫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以上经认定的试点企业及其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汽车经销商需严格按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试点通知”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及经营活动,抓紧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等办理,并做好平行进口汽车销售等有关信息反馈工作。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