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2月7日电(记者潘清、沈而默)就在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以“零容忍”向内幕交易宣战的同时,ST当代等多只股票因为出现重大事项停牌前涨停的怪相而遭到质疑。
是机缘巧合,还是蓄谋已久的内幕交易?当“零容忍”直面挑战之时,中国股市需要怎样的制度环境和监管手段,才能维护其公正、透明的本质?
多只个股怪异涨停被疑内幕交易
12月2日,沪深股市双双出现1%以上的跌幅,两市上涨交易品种总数不足300只。就在同一天,深市个股ST当代却在大单推动下逆势走强,并最终强势涨停,成交量则达到1800万元之巨。而此前数月,其单日成交量均未突破过800万元。
次交易日,ST当代发布公告称,因“涉及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1年12月5日开市起停牌。
事实上,类似的情况在近期的A股市场并不鲜见。数据显示,过去的一个多月中,长航凤凰、盛屯矿业、英飞拓等多只个股不约而同地出现了重大事项停牌前涨停的怪异现象。
究竟是机缘巧合,还是知悉内幕者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抢先吸筹、巧取豪夺?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不久,刚刚履新的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表示,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惩操纵市场、欺诈上市、利益输送、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这一背景下,上述多只个股在停牌前出现的股价异动受到了市场空前的关注。一些网民通过博客、微博等方式,呼吁证监会对其进行查处。部分专家和媒体则坦言,“零容忍”正直面挑战。
内幕交易与并购重组如影随形
在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前,人们尚不能武断地将ST当代等多只个股并购重组前的异动与内幕交易画上等号。但回眸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内幕交易与并购重组确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自1993年“延中实业内幕交易案”以来,至2010年底,证监会和司法机关共查处40余起内幕交易案件。相关统计显示,上述案件中,有近一半系涉及利用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果考虑与并购重组有关的持股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则这个比例更高。
并购重组缘何与内幕交易如影随形?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后,A股市场的运行基础发生了重大改变,大股东的利益与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上的联系日益紧密,也使得并购重组活动日益活跃。并购重组对股价的正面刺激作用,为内幕交易提供了较大的获利空间。
统计显示,2010年沪市共有67家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重组,年末其市值总和较上年年底猛增约2200亿元,增幅高达逾两成。而同期上证综指出现了13.5%的跌幅。
旨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的并购重组,却成为少数利欲熏心者非法敛财的机遇。在内幕交易酝酿、实施的过程中,被悄悄牺牲掉的,不仅仅是绝大多数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更是证券市场苦心维护的“三公”原则。
“零容忍”仍需制度支撑
多年来,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查处一直被中国证券市场监管者视为重中之重。统计显示,截至11月底,今年证监会共立案调查案件82起,其中内幕交易39起;启动非正式调查105起,其中内幕交易63起;年内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6起,其中内幕交易12起。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几个方面加强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和预防,包括:加强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形成防治合力,从制度层面实现对内幕交易的源头治理;集中监管资源,提高内幕交易违法犯罪成本;强化内幕交易防控建设。这位负责人透露,经过多年努力,“群防联控、综合防治”的内幕交易防控体系已初步形成。
对于证券市场监管者能否真正实现对内幕交易的“零容忍”,各方的态度显得比较谨慎。
业内专家指出,《证券法》对于内幕交易等市场失当行为的处罚大概是一至五倍,最高处罚也就300万元人民币,基本上就是几万、几十万了事。“这个数字对于现在在资本市场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们算得了什么呢?”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则认为,仅仅靠行政机关力量打击内幕交易等是相对单薄的,政府部门需要将更多的监管机构联合起来形成一个体系,这对违法行为将更加具有威慑力。除了监管机构,还需要市场参与者,包括投资者、民间力量在内共同参与对此类案件的监管,监督网的形成对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会更加严厉。
纵观全球,许多成熟市场在防止和查处内幕交易方面都有着可供借鉴的经验。比如香港地区,内幕交易者不仅难免牢狱之灾,更会面临巨额赔偿。而在美国,“全民介入”让内幕交易无所遁形。
对于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要真正做到对内幕交易的“零容忍”,实现“让阳光照在每一笔证券交易上”,除了监管者的决心和努力,更有赖于来自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的有力支撑,有赖于市场参与各方的共同参与。
本网编辑:小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