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税APP推行以前,已经有不少人发现自己“被法人”,这是因为商事登记制度的确存有政策漏洞,容易被人钻空子牟利。为了鼓励投资创业、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工商部门一般采用“形式审查”为主的注册登记模式,如果要注册公司,只用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在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情况下,才会有进一步的“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固然提高了审查效率,但也有“开闸放水”之忧,一些“皮包公司”“三无公司”蒙混过关。近年来,利用虚假身份证通过工商登记的事情频频发生,已经让相关部门看到了提高审查安全的必要性。比如,北京市从2017年开始推行APP平台实名认证,其中强制要求本人拍照,这种方式以效率和安全并重,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思路。
那些被冒用了身份证信息而毫不知情的人们,是最大的受害者。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他们不但捞不到一分钱好处,往往还要面临巨大的信用污点。假如公司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行为,还要承担责任。这样的风险与代价,当然是无端之祸,但倘要“抽身而退”,就没这么容易。与之前砍掉“我就是我”的无谓证明不同,这里的维权难点在于证明“我不是我”,需要公民个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与商事登记毫无瓜葛。为撤销登记信息,当事人往往需要提供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笔迹鉴定意见,证明公司设立登记档案中申请人签字非本人签署,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自担成本。因此,如何“简化商事登记撤销流程”,不仅是“被法人”的人的共同呼声,也该引起相关部门注意。
“被法人”现象的发生,固然给商事登记制度提了个醒,但更需引起重视的是,如果不是个税APP的推行,恐怕许多人都不曾注意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进一步追问,在更多与税收无关的领域,比如申请银行卡、电话卡、住酒店等方面,是否也存在身份冒用呢?在这里,大部分“被法人”的人,都存在身份证遗失和补办的经历,也就是说,遗失证件被冒用了。这就滋生出一个新问题,虽然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公安机关能识别出新证旧证,但在许多不接入公安系统的领域,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只要出示就能继续使用。此前,身份证不止一次被暴露出存在黑色产业链,有的证件贩子将被盗或遗失身份证收集起来,然后通过几百元的价格出售,这本身也证明了“身份证冒用”存在不小的市场。
杜绝“被法人”现象乃至更广泛意义上的“身份证冒用”现象,一方面要在身份证使用过程中,着重考虑“安全性”,特别是金融、通信等重要领域,不能仅仅要求“出示身份证”,而是要结合现有的生物识别技术等,充分实现“人”和“证”的统一,让“实名验证”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应该创新技术手段,让遗失的身份证别无用途,有人建议身份证应该“自动挂失”,就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像“被法人”这样的现象,归根结底是遗失的身份证还能被使用,这样的漏洞不应该发生,希望能引起重视,及早填补好。(扶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