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安全意识“不看广告看效果”
一项新技术的运用,应当“不看广告看效果”,交通治理技术也当是如此。湖北黄石大冶市交管部门所设立的“喷水”装置,最大的功能还在于提醒作用。当行人闯红灯之时,装置会喷出一道水雾,并发出语音提示。从实际情况看,新装置的确能起到“吓退”的作用,该路口闯红灯的行人数量较以前有所下降。相比于志愿者拉绳子、举小红旗、口头警示等方式,此种措施可谓快捷、方便而高效。
闯红灯是最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之一,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事涉生命与财产安全,采取有力措施以防止闯红灯行为的发生,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公安部交管局几年前发布的一组数据被经常引用,颇具有说服力:2012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交通事故4227起,共造成798人死亡。2011年,全国因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4768起,共造成6143人受伤、1175人死亡。同时,在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违法行为中,违反交通信号位居前10位。受群体性因素的影响和习惯的延续,行人闯红灯现象长期难以得到根本遏制。
虽然法律明确对闯红灯行为可以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往往收效不大。为预防闯红灯行为的出现,各地采取了一系列的创新动作,比如在路口增加协管人员、志愿者,增加交通安全提示等,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并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聚起一群人无视红灯过马路,可谓最难解决的不文明行为之一,也因为法不责众的群体心态,导致既有的惩戒措施很难实施。尽管很多人明知自身的行为不对,然而面对教育与管理而心生抵触,轻则谩骂威胁、重则拳打脚踢的现象屡有发生。一些地方采取了“史上最严”的罚款措施,然而面对“一群人同时违法”,结果往往收效甚微。
相比于国外,由于我国进入机动化才短短十几年,很多人还不适应这一变化,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给慢行者更多通行权,还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和时间。这需要经过慢慢教化去改变陋习,形成新的文明意识并达到习惯养成的目的。严罚重管、引导教育和日常规范,是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文明习惯的三重有效手段,比如“喷水式”装置的使用,就展现出技术手段的作用和防控措施的威力。
技术的运用和改进,实为治理善意的体现,并有诸多可借鉴的先例。比如在韩国,设计师便给人行横道作了改革,将人行横道的侧边改为弧形,让它更加符合人们的行走习惯。在日本爱知县有50条人行横道安装了红色发光装置,可使交通事故死伤者至少减少四分之一。
相比于“喷雾”系统防闯红灯作为技术手段而言,其所反映的治理思路和手段的改进,才是最核心的要素。技术之善也是担当,其间释放出的管理精细化、措施人性化,才是值得称道和效仿之处。(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