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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四问西安地铁“问题电缆”
发布时间:2017-03-23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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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有关西安地铁三号线使用不合格电缆的消息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也将涉事企业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推到风口浪尖。3月22日上午,“新华视点”记者在现场看到,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位于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工厂已停工,大门紧锁。

  21日晚,一段当地媒体对奥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的采访视频在网上发布。王志伟承认奥凯公司以次充好、供应不合格电缆。据他供述,提供给西安地铁的这批电缆型号大约有20多种,总造价4000多万元,其中不合格产品大约有3000万元。

  一问:涉事企业是如何进入西安地铁项目的?

  2016年11月开通运行的西安地铁三号线全长39公里,于2012年年中全面开工。

  西安市地铁办主任、西安市地铁公司总经理宋扬说,2013年3月,西安地铁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安装装修项目招标代理公司。2014年8月,地铁公司委托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招标。

  宋扬称,2015年4月13日,西安地铁三号线工程监理组织业主代表及9个标段的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了乙供关键材料审查会议,审查通过包括奥凯公司在内的7家单位为乙供关键材料供应商。最终由施工单位确定奥凯公司为乙供关键材料供应商之一。

  宋扬表示,按照《西安地铁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办法》,地铁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分两大类,一类是甲供材料,一类由乙方自购,也就是乙供材料。他介绍,乙供关键材料由中标施工单位根据办法和设计要求择优推荐材料供应商,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审查会,审查通过后,由中标施工单位在审查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自行确定。

  二问:多次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何没有及时中止供货?

  在20日晚间西安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电线电缆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副主任金群,公布了抽样送检的地铁三号线电缆检测结果,结果表明5个抽检样品均不合格。

  西安市常务副市长吕健承诺,将对不合格电缆在保证地铁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全部予以更换。同时,已依法控制了公司的8名相关人员。

  事实上,奥凯公司相关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已不是第一次被执法部门发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报告显示,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间,西安市质监局先后四次对奥凯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电缆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一次“销售伪造产品质量证明的电力电缆”。

  无独有偶,在2015年陕西省质监局公布的6批次电力电缆被检出不合格名单中,奥凯公司也位列其中,不合格产品生产日期为2015年4月18日,原因为护套失重。

  西安市质监局近日发布通报称,2015年10月12日至11月17日期间,执法人员根据群众匿名举报,先后四次赴地铁三号线工地执法检查,共抽检奥凯公司生产的电缆6个批次,其中三次检查结果为产品质量不合格,一次为伪造检验报告,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那么,既然多次发现问题,涉事公司为何屡罚不改,有关部门缘何没有及时中止其对地铁项目的供货?记者采访西安市质监局,尚未得到明确回应。

  三问:涉事公司商标注册刚满一年,如何获评陕西省著名商标?

  在此次事件中,奥凯公司的商标被评为陕西省著名商标引起广泛关注。那么,这家企业是如何成为名牌的?

  陕西省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崔亮说,2015年7月,奥凯公司向工商部门提交了陕西省著名商标申请材料,同年12月成功获评。

  据记者调查,奥凯公司的申请材料显示,该公司的“五胜”商标注册于2014年12月28日。而《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明确规定,“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标,在申请时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三年以上”。显然,“五胜”商标并不符合这一要求。

  对此,崔亮坦承,具体经办此事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对政策要求的时限理解存在偏差,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由于奥凯公司提供了多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工商部门便以此为依据,为其颁发了陕西省著名商标称号。

  此外,曾受到处罚的企业怎么能顶着“著名商标”的光环呢?

  崔亮说:“西安市质监局对奥凯公司第一次行政处罚是在2015年11月,但处罚信息上传至相关信息公示平台,已是2016年7月28日。也就是说,在评定之前,工商部门并没有获知这一处罚信息。”

  四问:还有哪些城市建设项目使用了涉事公司的产品?

  在西安地铁三号线曝出使用问题电缆后,成都、合肥等地也发现地铁项目使用了奥凯公司的电缆产品。

  记者在中国采招网查询发现,在建的成都地铁四号线二期工程低压电缆、地铁七号线工程的动力与照明专业电线电缆(C包)以及尚未供货的一号线三期工程1500V直流电力电缆的中标单位均为奥凯公司,中标时间为2016年。

  成都轨道集团在其官微上表示,3月17日,集团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排查,目前已运营的三号线一期、在建的四号线二期和七号线部分400V低压供电标段采用了涉事公司的电缆。还未开始安装电缆的一号线三期等项目计划使用该品牌电缆,暂未供货。

  官微还称,如果检验结果不合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责令相关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整改,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及检验证书等存在任何弄虚作假问题,成都轨道集团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22日下午,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排查情况。据公司副总经理吴四二介绍,2015年9月23日,轨道一号线供电系统总承包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奥凯公司为杂散电流监测电缆(主要用于监测泄露电流)、隧道区间疏散指示电线(主要用于疏散指示牌用电)电缆产品供货单位,合同价格约为155万元。电缆到货后,中铁电气化局按要求进行了自检以及报验。同时,第三方检测单位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了取样检测,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为慎重起见,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已经联合第三方检测、咨询、监造、设计、施工、监理等,共同再次对奥凯公司电缆产品检测。检测结果预计本月28日得出,届时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参与采写:许茹、程士华)

责任编辑: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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