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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倒卖了我的信息?!
发布时间:2013-08-15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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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行动保护信息

  为打击防范信息诈骗,深圳市公安局率先在国内开通“反信息诈骗专职专线”,两个月来,共接到群众来电近3万次,直接帮助来电群众避免被骗2386人次。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耀新透露,上海经信委正在起草的《上海市信息化条例》中已设定相应条款,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目前该条例草案已提交市法制办,预计9月份提请市人大议审。

  北京市自2007年开始实行《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并且加强了对电子商务的管理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建武表示,只有增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立法明确规则,政府部门执法得当,才能够有效改善我国目前网络传播状况。

  链接

  解读黑色利益链

  出卖个人信息有4类人员:

  ● 私家侦探:通过买卖、交换等方式收集信息;

  ● 中介组织:按需要收集某一方面信息;

  ● 担保公司:放贷及担保时核实获取相关者信息;

  ● 专业信息倒卖者:网上搜集信息加价卖给下家。

  北京警方说,获取和贩卖个人信息犯罪成本低、市场需求大,目前已形成个人信息买卖的黑色利益链。上游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中游在互联网大肆出售信息牟利,下游则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陆培法)

责任编辑:Di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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