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广州一名女子驾车撞上一辆出租车,致车内乘客受伤。女子下车后没有道歉,反而称“没钱就是可耻”,“你们这些农民工就是可耻”。交警赶到现场后,该女子拒绝酒精测试,并表示“认识市领导”。交警部门次日确认其系醉驾(11月11日大洋网)。
在单行道上飞速逆行,并撞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谁是谁非一目了然。但这位肇事司机不仅不乖乖接受检查,反而理直气壮。有意思的是,此时交警也没了执法的威严,就算围观群众一再要求,“现场多名交警人员也没有进一步行动”。可见,面对豪车,交警们似乎有些胆怯。报道说,事故后10分钟交警就到现场,但两个多小时后,肇事司机才“在亲友陪同下被交警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这“待遇”,真让人羡慕,不知算不算是在浪费公共资源。
在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面前,交警为何不能一视同仁?这其中存不存在执法因人而异的问题,请广州交警部门给出解释。
□刘昌海 编辑:小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