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杨玉云) 9月26日下午18点,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和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苏稻)律师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拿到了《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该院在9月22日作出的“停止北京苏稻和苏州稻香村在几大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字样的产品”的裁定,且此次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即使北京稻香村申请复议也不影响苏稻的销售行为。
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北京苏稻、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稻香村月饼、稻香村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业标识。
由于正值月饼销售旺季,9月22日的裁定令苏稻措手不及,除了发表声明表明态度外,并立即启动了复议措施,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撤销2017年9月22日作出的(2015)京知民初字第1606号诉讼中做出的行为保全裁定,同时向法院提供了6000万元作为反担保。
据苏稻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苏稻积极布局“互联网+”,开拓线上分销渠道,经过多年积累,在天猫、京东等自营平台连续四年名列中式糕点行业销售第一位。在天猫平台销售的月饼中,苏州稻香村的市场份额占比较高,连续几年销售总量、单品销量排名第一,随着9月22日裁定的作出,部分产品已经被强制下架,苏州稻香村遭受了巨大的损失。目前苏州稻香村正在和天猫等电商平台紧急协商,争取尽快恢复销售。
苏州稻香村方面表示,苏稻一直奉行“厚道做人、地道做事、成人达己、追求卓越”的品牌精神,珍惜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提供的企业发展良好环境,诚实劳动、公平竞争、共赢发展。国际市场空间广阔,有条件的国内品牌走出去是必然趋势,特别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内品牌携手走向国际市场,将中国的好产品带给世界人民,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希望商标争议双方能够共同携手发展“稻香村”这个品牌,做大做强中华老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