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陆地能源负责人陈生称三全食品拖欠其滞纳金,三全食品表示,实际情况是在滞纳金等款项的付款过程中,陆地能源一直未能及时提供相应发票。按照三全食品既定的财务流程,在未能保证可以接到对方发票的情况下,财务人员无法为其打款。后经双方协商由陆地能源开具发票后公司再行付款,故陆地能源负责人陈生所指“拖欠”行为并不属实。
三全食品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双方合作期间该公司已经如约支付了全部货款,因蒸汽设备故障扣款均经过陆地能源公司陈小红同意,相关证据提交法院。
记者从三全食品了解到,公司在得知陆地能源的赔偿诉求后,立即着手处理此事。而在处理过程中,陆地能源并不能提供锅炉的原始购买发票,由此双方对赔款数额产生纠纷。自陆地能源提出协商赔偿要求后,三全食品多次派遣工作人员赴粤与其积极沟通以期妥善解决,并不存在其所称“找不到人”的情况。
另外,三全食品称,陆地能源所使用锅炉为二手购买所得,而其赔偿主张远远超过了相应新品的市场价格。三全食品认为,关于赔款数额的界定应由法院审判决定,司尊重法院判决结果。
此外,由于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三全食品表示“这种仅通过当事一方获取未经法律审定信息的报道方式,是有违新闻真实性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