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从银川海关获悉,随着中阿博览会日益临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十四五”期间,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称中阿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每个展商免税销售总额不超过2万美元,化妆品、工艺品、珠宝、首饰品、艺术品、玩具游戏及运动用品等20类商品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银川海关一位负责人就三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解说道,其中,免税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据介绍,此次联合出台的新政策较“十三五”免税政策又有几项重大突破。首先是新出台的政策在原有“免征进口关税”基础上,又增加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平均可为参展客商减免税费30%;其次是新政策在原有15类商品免税清单基础上,又增加了医药品、保健品,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产品,地毯,古生物化石标本,矿物晶体标本等5类商品,明确了以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饮料也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更多参展客商加入中阿博览会创造条件;再次是新政策删除了对进口展品单件售价200美元或1000美元的限制,免税政策更具有普遍适用性。
银川海关表示,此次新政策的出台,将大幅降低参展客商的展会成本,提高参展客商积极性,市民也将在展会上见到更多物美价廉的进口商品。(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