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在会上介绍称,自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国务院的稽查特派员制度过渡为外派监事会制度,到2003年国资委成立,监事会纳入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成为出资人监督的专门力量。目前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03家中央企业,基本都派出了监事会,2013年7月监事会进入了第五个任期,三年来监事会累计实地检查中央企业及重要子企业5684户,列席企业会议10157次,对53家企业的部分项目开展了境外国有资产检查,揭示了企业各类问题和风险12226项,向国务院和国资委报送各类报告1362份,动态跟踪中央企业稳增长、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等情况,也配合了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经营业绩考核等工作,实现了出资人监督管理的有效联动。
王文斌还介绍,国资委对于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特别是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制度层面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作为新时期监事会履行职能的重要制度遵循,并纳入国企改革“1+N”制度文件体系。在工作机制的层面也进行了探索,2013年监事会第五任期以来,坚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推动转型调整,以参加中央专项巡视任务为契机,着力改进工作的薄弱环节,另外对于监事会监督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风险,国资委也会逐户向企业印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整改通知或提醒函,并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