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融”命题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一是在金融学理论上强调宏观理论和微观理论的系统整合,二是在金融理念上强调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和谐统一,三是在金融实践上强调一般规律和“国家禀赋”的有机结合。与传统的经济学方法论相比,“大金融”命题更加强调系统的思维、整体的视野、发展的观点和动态的实践,并致力于构建逻辑与事实一致、理论与实践相联结的一般分析框架。基于“大金融”命题的基本内涵,中国的金融发展观应着力构建以下三大基础:一是理论基础,即中国的金融发展必须遵循经济金融运行的一般规律;二是价值基础,即中国的金融发展必须代表中国式经济增长的核心价值理念;三是实践基础,即中国的金融发展必须立足于自身特有的“国家禀赋”。三大基础的有机统一,构成了我们称之为“大金融”命题的理论支柱和核心价值体系。
金融产业发展战略
在宏观上形成合理的金融体系结构,促进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动态均衡发展。世界各国金融发展的历史规律表明:在特定国家的特定发展阶段,须有一个与之国情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合理结构,二者之间的主次和配比关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动态变化,其评判标准是能否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实现“效率”和“稳定性”的平衡。基于中国的现实情况,未来的中国需要一个银行与资本市场功能上动态均衡发展的金融体系结构。对于现阶段的中国而言,在金融体系发展的战略设计中,不能简单地将资本市场与银行体系对立起来,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都不能以排斥或压抑对方的发展为前提。
在微观上稳步推进金融业新型混业经营,为中国的金融发展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融合”成为双方共同的需要:银行业务可以向金融市场延伸,而金融市场的产品通过银行这个平台也能获得新的实现方式。面对着全球范围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大发展,无论从提高自身的稳定和效率而言,还是从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而言,中国金融业从目前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步过渡到混业经营模式都将成为大势所趋。现阶段在中国全面混业经营的环境尚不成熟和保持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依然稳定的条件下,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风险:在“集团混业、子公司分业”形式下,经营不同金融业务的子公司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这就在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内部形成了一道制度性的“防火墙”,个别子公司的经营失败不至于使整个集团遭受毁灭性打击。
推进利率市场化,为中国的金融和经济发展提供可置信的货币金融环境。从金融机构的情况来看,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稳健的银行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当前的中国银行业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因此,不管从金融市场基础还是从金融机构基础来看,逐步取消利率管制、推动利率市场化的时机都已经基本成熟。在下一步改革中,可考虑先选择具有硬约束的金融机构逐步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价格,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扩大对人民币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的区间,最终实现存贷款利率的完全市场化。按照影响的重要程度,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路径是: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在贷款利率基本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可允许存款利率向上浮动一定幅度。存款利率上浮可首先在具备了财务硬约束条件的金融机构中试点,逐步将存款利率上升预期转变为市场定价,这一方面可以缓和利率放开对社会经济形成的冲击,另一方面也可以为逐渐实现完全市场化创造条件,同时能有效防止体制突变所可能带来的各种潜在问题。
此外,在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也必须跟上。一是要继续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提高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的基准性,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增强风险定价能力。二是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逐步完善金融安全网,在促进优胜劣汰和高风险金融机构有序退出的过程中,有效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三是要同步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国内外价格之间的传导机制,促进形成开放统一的金融市场和价格体系。四是要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强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防止“问题金融机构”因获得过度的定价权而导致高息揽储、搅乱市场等问题。五是要有效把握资本账户开放的节奏和秩序,使利率市场化改革与资本账户开放的实际进程相匹配,防止改革进程错配所导致的各种潜在风险。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战略
金融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
正如很多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一样,最近几年以来,中国的金融和产业资本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脱实向虚”倾向。与高货币化比率相对应的是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下降,货币对经济的推动力可能正在减弱。此外,中国的金融体系尚不能充分满足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实际需要,民间借贷和影子银行的大行其道不仅显著增加了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同时也在倒逼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创新。总体来看,在社会资金“脱实向虚”、货币化程度高企和金融体系不健全的多重背景下,必须将大量的闲置资金有序地导入实体经济,才能避免大规模货币“溢出”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潜在冲击。
要从根本上破解现代金融体系下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命题,迫切地需要在“大金融”理论框架下,系统重建金融和实体经济和谐发展的理论基础,从一个整体、系统和动态的视角来设计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并在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构建起合理的制度安排,最终实现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共同稳定和共同发展。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和重点领域
对于中国而言,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核心的基本原则:一是金融发展必须立足实体经济,二是金融创新必须围绕实体经济。
现阶段的中国需要坚持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统一起来,促进实体经济的存量调整和增量优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分析发现:经济转型和再平衡的过程会降低经济增长速度,但同时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经济结构调整导致就业结构调整,贸易部门就业下降,非贸易部门(服务业)就业增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加快,非贸易部门和中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明显提高,在国际分工价值链中的地位提升。因此,遵循经济转型发展的一般规律,现阶段的中国应把产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方向,并着力加大对相关领域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