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副总裁唐维红(左一)会见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收看人民网两会视频访谈。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同志。今天我们要和网友交流的话题是“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公信力”这样的话题。也欢迎网友积极参与到我们的互动当中,给我们的张院长提问。
张院长应该是我们人民网的老朋友了。我们也知道在去年年底,人民网组织的一个叫“责任中国”全国政务微博评选活动,河南高院“豫法阳光”的微博荣获了全国十大政务微博第一名。我想这个荣誉是来之不易的,肯定是我们在政务微博当中做了很多的事情,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能不能请张院长首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河南法院开设微博当时的初衷究竟是什么?
司法公正是公平的正义,更是公开的正义
【张立勇】:我们主要是从司法工作的实践中,觉得我们工作需要开通微博。目前司法审判工作有时受到质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如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在我们当前网络时代,我们认为必须要把我们的司法审判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参与,和你进行沟通,这样,让他参与到我们司法实践的整个过程中来了,了解了我们,他才会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才会对我们的司法审判工作予以认可。
[主持人]:应该说“豫法阳光”这样一个政务微博是联系老百姓和我们司法系统的一座桥梁,让他们能够走近我们的工作,究竟是什么样的。我们都在说司法要公开、要公正,河南法院系统在加大司法公开方面,我们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张立勇】:司法公开,我自己认为,我们对这个问题认识得还是比较深刻的,就是说,我们认为,我们经常说司法要公正,那么,司法公正的本意是什么?我们认为,公正本身既有公平正义的理解,同时也应该有公开的正义的意思。就是这个正义一定要被公开化。公正本身就有公开的正义这样的含义,而不仅仅是公平,不要仅仅把它理解为公平,它还有公开的意思,是公开的正义,是阳光下的正义。
并且我们所说的阳光,它就应该是老百姓的眼睛、老百姓的耳朵、老百姓的手脚,就是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一种正义,才是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正义。不然光是你自己说,我这个案件判得是公正的,老百姓不知道,这样光你自己说自己的话,这是不行的,要把它置于老百姓的眼睛、耳朵、皮肤感受之下,这才行。
所以,在这个观点的指导下,我们在全国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我们是第一家。当时提出裁判文书上网考虑的是什么?就是审判的结果有了一个判决书,到底这个判决书是不是公正的,判决是不是符合事实、符合法律的规定,应该在网上、在人民群众中进行曝晒,让广大群众、让广大网友对它进行监督,来参与监督,让他了解。同时,把我们这样一个审判结果公开给老百姓,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一个制约,对我们的法官一种倒逼机制。就是说,你这个裁判文书上网了以后,底下都写着审判长、审判员的名字。判决即使是正确的,就是你措词、造句有问题,或者有了错别字,人家网友马上就可以发现。原来可能裁判文书出来以后,有些主审法官不仔细校对就送达了,结果有的时候就出现许多错别字、病句,有的时候老百姓就拿出其中的一句错误的话或者错别字,给你反映问题,告你的状,本来裁判文书是很严肃的事情,结果弄得很不严肃。我们实行上网以后,那么多人都来看他,他不认真能行吗?就是逼着我们法官必须认真,同时如果你有枉法裁判的问题,总会多多少少露出一些端倪的,在裁判文书里面。所以你要想搞腐败,你要枉法裁判,恐怕多少要小心一点。这应该是我们最早的第一个实行司法公开的一个措施。并且我们实行裁判文书上网这个措施,应该是在2010年,被评为全国的十大新闻之一。
[主持人]:我觉得像社会法庭这样一些机构或者业务的设立,其实是调动了双方的积极性,不仅仅是法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而且百姓的积极性也调动起来了。张院长,如果让您总结一下这些年来河南法院在推行司法公开方面,刚刚我们说的其实都是一些成绩,能不能请您再跟我们讲讲效果。就是这些成绩背后,我们达到的最终的效果是怎样的?
【张立勇】:现在通过司法公开,我觉得最大的一个效果就是老百姓对我们司法公正这一块、司法公信力提高了,对法院法官办案更理解了,信誉度提升了。比如说河南两会,河南省人代会,河南省高院的报告,得到90.64%的赞成票,代表给予我们很高的评价,包括我们涉访涉诉上访这一块,进京访大幅度下降,在前年下降83%的情况下,2011年又再次下降59%,在继续大幅度下降。最高法院有一个统计,进入涉诉上访的中院,前50名中院里面,没有一家河南的法院,还有前一百名的基层法院,没有河南一家。因为原来河南是上访告状大省,它离北京很近,河南的群众维权意识也是很强的,所以,上访告状相对比较多。现在,到北京告状的都回到我们河南了。就是说他开始相信河南的法院自己就能把他的问题解决,不需要跑到北京、跑到中南海、跑到天安门。他在河南法院就能把他的问题解决了,所以就从北京回来,这样减轻了中央的压力。到省委省人大那边也少了,都到河南法院这边来了,所以减轻了省委、省人大的压力,减轻了中央的压力,所以这本身就是司法公信力提升的结果,与我们整个司法公开是分不开的,应该说是起了很重要的一个作用。
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主持人]:应该说,司法公开是源于司法公正的一个需要,而且我相信司法公开也是顺应网络时代的一种客观需要,就是老百姓走近你,你同时也要走近老百姓、群众当中去。
【张立勇】:在裁判文书上网之后,为了和老百姓实行互动,他光看了,有问题怎么办呢?发现问题要给他一个表达的机会,所以我们开设了“网评法院”这个栏目,就是网友发现了这个裁判文书有问题,他马上就在“网评法院”那个栏目里面进行评论,马上就反馈到我们各个审判庭,然后给人家回复,到底是什么问题,做出解释,做出说明,或者错了赶快做出纠正。“网评法院”起了你走近我、我走近你这样一个互动的作用。并且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接着又搞了第二个大的措施,就是庭审网络直播。现在裁判文书已经有28万多份在网上了,应该是全国最多的。就是除了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一些案件,就是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在网上公布的,其他能上网的全部都上网。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又认为,光裁判结果公开还不够,还应该让审判的过程也让大家了解,这也是网友提出来的。这个过程是怎样的呢?你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个结果,就像我们吃水饺,你把水饺给我吃,这个水饺是怎么做出来的,原料从哪来的,师傅是怎样进行加工的,工人怎么加工的,这个过程我要了解。所以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又开始实行庭审网络直播。对那些老百姓、网友比较关注的一些案件,一些重要的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在网络上把整个审判过程全部播出去。
[主持人]:同步直播吗?案件同时审理?
【张立勇】:同时直播。你只要关注这个案件,你不能来旁听,你在黑龙江或者你在海南,你不能到郑州来旁听案件,那你在网上,你在黑龙江、在海南,照样可以了解整个审判的过程。
【张立勇】:但是他了解这个过程之后,判完了,或者休庭之后,他可以在网上及时反映问题。我们也可以把有些问题随时给审判人员提出来,比如休庭的时候要研究讨论这个案件,外面都有一些什么反映,我们都可以把这些意见随时给审判长反馈过去,可以起到这样一个作用。一个是它有利于我们整个审判过程,老百姓的监督,老百姓实际上是一种间接的参与。同时,对我们法官来讲,是又一种倒逼,到了审判台上,你要把衣服穿好、整齐,你使用的语言要准确、要专业。另外,我们有一些案件的审理,通过庭审网络直播,还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比如,有一个刘东见义勇为的案件,他和他的同事下班以后两个人去游泳,那个同事落到水里,他去救,结果他自己牺牲了,把他的同事救出来了。但是单位、有关部门认为,不能作为工伤,但是他的家属认为应该按工伤来处理,但是有关部门认为不是工伤,所以就上法院,我们法院就开庭审理,经过开庭审理,我们一审、二审都一致认为应该做工伤处理,应该鼓励支持这种见义勇为。通过我们这个案件的审判过程,实际上对社会的文明、道德、正义这种理念是一个引导,是一个宣传,起到了主持正义、主持公道、扶持正义的引领的作用,社会效果非常好。如果仅是开个庭,把案件审判完了,就在很小的范围,现在通过网络这种形式,那么多网友都知道这个案件了,社会效果还是非常好的。
[主持人]:会无形当中给这个审判予以更多的公正、更多的关注。
【张立勇】:所以,通过网络直播庭审这个活动,产生了多方面的效果。
[主持人]:所以说司法公开应该是一种自信,同时也是司法过程当中一种力量所在。
【张立勇】:是的。首先,你能够把自己公开出来,首先你自己要坐得正、站得直,这样有自信、有底气、有力量,才能去公开。如果是很龌龊、肮脏的东西就不敢公开。所以,它本身就是对外的一种宣誓,我能够把它公开出来,本身就是对外面的一种展示,就是我是公正的,我做的这个过程,我能够把我整个审判的过程,让所有人都知道,都来听,都来看,都来感受。如果我做的不对的,你可以提,你可以批评,批评我可以改正。
面对错案,法院人员要有承担责任的勇气
[主持人]:张院长,我们也想知道,我们可以看到,司法公开在实行的过程当中肯定会有很多的优点,但是我相信在司法公开推进的过程当中,肯定会遇到一些阻碍和困难。您觉得在过程当中遇到的最大的阻碍和困难是什么?
【张立勇】:最大的障碍恐怕不是设备、技术、人力这些方面的问题,主要还是思想认识的问题。就是要不要公开。从西方司法历史来看,他们多少年来一直搞司法神秘主义。
【张立勇】:有意识地制造神秘感,好象通过这种神秘感带来威严,好象能衬托这个裁判是不能动摇的,是想达到这样一个效果。从我们现代社会的角度来看,你想通过神秘主义的办法,通过椅子背很高,审判台很高,法锤敲得很响,用这种办法来创造你的司法权威,行不通。最权威的东西应该是在老百姓的心里,是老百姓认可的东西,才是最权威的东西,人民群众不认可的东西,你再搞那些附加的东西都没有用。所以,如果有什么思想障碍、思想认识,就是受西方思想影响的一种司法神秘主义的东西还在起作用,在一些人的观念里面还在起着作用。
再一个对我们法官本身肯定是觉得我一公开,对我压力比较大,而不是悄悄地审,审完就审完了,一公开了,我还要注意,我要备课,我提前要做好多准备,说错了哪句话,大家都知道了,他的压力比较大,给他工作中带来一些难度。但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一个过程,现在我看在我们河南法院,大家都接受了我们这种公开,已经慢慢地习惯了这种公开,而不是遮遮掩掩地躲在自己的屋子里面、审判庭里面,这种公开已经变成一种常态的东西了。
[主持人]:但是我们也知道河南法院近年来面对错案也是采取了一种非常积极的态度。首先我们不回避,也不遮掩,而是主动应对,依法纠错,应该是体现了敢于担当的责任感。社会各界对河南法院的做法也是充分肯定。您能不能跟我们谈谈这方面的情况,举一两个例子。
【张立勇】:比如大家都知道的商丘的赵作海案件,还有平顶山的天价逃费案,这些在全国知名度很高的案件,我们在这些案件出来之后,没有把它想办法盖住、捂住、遮住、挡住,不让别人知道。一开始我们就把这个案件的真相公开,然后,哪些问题、哪些事情我们做的是对的,哪些事情做的错了,错了我们就去改正它。现在我们国家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历史阶段,各种矛盾的凸显期,想不出问题、不出毛病、没有矛盾,是不可能的。关键是遇到了这些问题怎么办。不应该躲避,而应该勇于面对、勇于担当,把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承担起来。反而,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我们面对它,把它担当起来,把它揽下来,然后,我们主动地去处理它,公正地去解决它,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去解决这些问题,反而得到老百姓的谅解。由谅解慢慢理解,后面还支持。所以,2011年,天价逃费案对于我们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这个案子原来认定犯罪数额是368万,最后我们经过审查,以事实为根据,审查认定为49万,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网友一直在跟踪、监督,实际上网友的这种监督,我一直认为是在帮助我们把这个案件办好、审好、判决好、裁决好。正是因为在网友的关心下、支持下、帮助下,所以,使我们天价逃费案最后经过反复的调查、审核,然后认定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后判决得非常好,网上网友一直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我们这个案件能够平稳的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所以,我们的形象不仅没有受到损害,而且我们的形象感觉还更好了,提升了。因为这种沟通、这种公开,感觉我们现在理直气壮地说,我们那个事情就是做错了,我们错了我们就改正它。
[主持人]:所以,承担责任的勇气,才是让百姓感动的一个地方。
[主持人]:现在来看一两个网友的提问。有的网友说了,刚刚我们听张院长说了很多关于河南在推进司法公开过程中所取得的一些成绩,他们就说,如果在网上我们听到对河南法院提出了不好听的声音,我们会怎样去面对?是当着视而不见,还是把不好的声音拿出来要进行讨论研究?
【张立勇】:批评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是最需要的,我们更欢迎的就是网友给我们提出这些批评意见,并且我要求我们的网络办,必须把大家的批评意见,每天都要报给我,凡是批评意见,我都要一件一件的批的。反而,光说好听的,说我们好的话,那都不需要去讨论了,就是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的。当然,光是一般性的骂两句,发泄一下,不存在讨论的问题了。就是说,一些批评性的建议,可能有的很尖锐,或者是感觉不太好听,但是,是一种批评,我们还会认真地对待,决不会把它掩住、忽视它,而是越是这样的意见我们越重视。
网友在“豫法阳光”微博上的提议已被吸纳进议案
[主持人]:我们听了张院长的介绍,比如网络庭审,包括社会法庭,还有裁判文书网上公示,现在效果非常显著,成绩也有了,在未来一段时间,河南法院在加大司法公开方面有没有新的打算,或者还有没有创新的尝试?
【张立勇】:这段时间我们把“豫法阳光”微博开通了,效果非常好。开通以后,我们点击率非常高。
[主持人]:就是“豫法阳光”这个政务微博。
【张立勇】:最近又开通政务微博。我们还专门利用“豫法阳光”这个微博,进行网上调解,开通了网上调解室,每天晚上都是业余时间,我们有关庭,立案庭、刑事庭、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等,他们的庭长组织,今天晚上这几个庭来,明天晚上那几个庭来,在网上直接进行交流沟通,就是有一些案件在网上就可以直接进行调解,或者觉得他提出一些问题,需要再见面,联系好了,第二天、第三天再到法院来,当面再谈,把很多问题释疑解惑,答疑这些工作都在网上做,效果非常好。我们想下一步要继续好好利用网上公开,我们已经有了这样一个好的基础,使我们司法的公开工作,继续发挥“豫法阳光”的资源,发挥它更大的作用,怎么样让老百姓,一打开网就能知道法院现在在做什么,在办哪些案件,哪些案件什么时候判,整个审判的过程,政务过程,我们的整个政务过程,也都要让老百姓知道。不仅仅限定哪一个案件,而是整个审判工作的过程,政务工作的过程也都要大家知道,把我们法院的整个工作,包括审判工作,包括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推到群众面前,让他们全方位地了解法院。我想,人民群众慢慢地就知道原来法院就是这么回事,他们确实有不足的地方,也有他们很艰难的、很难的地方,这样对我们法院,可能就越来越理解了。我们的司法公正性、司法公信力,会被大家逐步认可和接受。
[主持人]:张院长,我们知道现在很多机构或者是地方单位,都喜欢用政务微博来让群众了解自己,应该说“豫法阳光”的政务微博,我们在一开始就说了,去年在人民网责任中国排在第一位。我也听说了,您在今年两会之前,为了做好议案,还在“豫法阳光”微博上征求网友的意见,您大概是怎么做的?这套流程您使用下来觉得怎么样?网友给您提供的意见靠不靠谱?采纳的多不多?
【张立勇】:一个是我自己去征求意见,同时也通过我们网络办的同志们他们帮助我征求意见。人民代表,特别是作为司法系统的人民代表,大家对于司法审判工作,对于政法工作都有什么意见、好的建议,需要我提出来的,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帮助我一起做这些提案和建议。
[主持人]:您觉得效果怎么样?
【张立勇】:效果还是很好的。他们提了很多很多的建议。
[主持人]:他们提的东西可能有一些会被您采纳过来。
【张立勇】:比如食品安全的问题就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我们那么大的一个国家,放不下一个餐桌了,不知道吃什么好,餐桌上什么东西都无法往上摆了,大家每天碰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因为我们河南法院审判瘦肉精的案件,给大家一个鼓舞和信心。认为河南法院对严惩瘦肉精犯罪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所以建议我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应该作为一个议案或者建议提出来。所以,根据网友这个意见,我专门提了一个怎么通过公检法三种力量合起来,形成一种合力,对食品安全犯罪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的议案,从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大家一起形成一种合力,从开始侦查到起诉、到审判的过程,依靠法律的力量,使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不敢为所欲为,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
[主持人]:还有一名网友可能是来自河南的网友,他知道今天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开通的日子,他想知道政务网站将来要做哪些比较突出的服务性的事情?它和我们之前的“豫法阳光”这样的政务性微博有什么样不同的地方?
【张立勇】:政务网站主要是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为中原经济区保驾护航,我们在这个方面通过政务网站披露我们在做的很多工作。
[主持人]:我觉得是不是一个综合性的?
【张立勇】: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比如我们正在做的金融审判法庭,就是直接为政府服务的。另外,我们通过政务网站和政府各个部门进行交流和沟通。另外,我想政务网站这个范围不仅仅限于一些案件的,包括我们法院的各项活动,包括党的建设、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这些都属于思想政治工作这方面,就是政务活动这方面的内容,应该通过政务网站和大家沟通。
司法公开还应带动群众主动参与司法监督
[主持人]:我们也知道,近年来河南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突出了这么一点,就是群众主动能参与进来,而且积极地去直接参与司法的监督。这个对于提高群众的自觉性、积极性,包括他对于司法裁判过程当中的一些了解,应该说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这方面的情况请张院长也给我们谈一谈?
【张立勇】:我特别想给你介绍我们搞的一个社会法庭这样的尝试。特别是在农村社区,请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支部书记、老退伍军人,让这批人组织一个社会法庭,任命他们为社会法官,让他们对邻里纠纷、家庭赡养纠纷、婚姻纠纷、财产纠纷进行调解,效果非常好,一个是老百姓很高兴,说你这个社会法庭,不用对薄公堂,不用撕破脸皮,不用结下怨仇,也没有那些繁琐的程序,特别是不用交诉讼费,一分钱也不用交,很快把我这个问题调解好了,很高兴。再一个地方党委政府很高兴,就是说,原来经常发生一些矛盾,上访告状我就跑到北京、跑到省上。现在社会法庭、社会法官很快把这些矛盾处理了、解决了,所以有这个太好了,需要人给人,需要钱给钱,我们要好好的支持,帮助它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很快就把它化解了。地方党委政府很高兴。我们这些社会法官很高兴,实际上他原来就做着类似的工作,但是名不正言不顺,现在我们一下子给他一个名分,社会法官,他很高兴,告诉他家里人,告诉老婆说,我现在到乡里去上班去了,很自豪,但是他感觉有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他有一种成就感,所以他不讲星期六、星期天、白天、晚上,哪个地方发生事,他就去哪个地方处理,并且他是有内在的积极性、动力,他愿意帮助他们处理这个事,处理一个,他很有成就。所以,各个方面都很满意,效果非常好。我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对人民群众的公开。
司法工作也可以让人民群众自己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就是说,要相信老百姓自己有本事、有能力、有办法把老百姓自己之间发生的一些矛盾纠纷自己化解了,实际上这个过程就是人民群众参与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人民群众公开的过程。就是在这一部分的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人民群众参与到它的核心部位中来了,并且参与的这种效果比他旁听和看看网、看看裁判文书上网,或者旁听案件庭审的效果还好。
[主持人]:还有一个网友提出来,张院长,您是全国人大代表,又是大法官,在今年两会当中,准备了哪些议案?能不能跟我们透露一下?
【张立勇】:准备了12个议案,内容还是比较多的。比如,我刚才说到食品安全犯罪的问题,我专门提了一个议案,就是要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五个罪名都纳入到危害公共安全罪,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来进行打击这个犯罪。就是说瘦肉精犯罪,就是把它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这个罪名来定罪量刑。所以,考虑我们现在有一些罪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等非法经营罪或者有些罪名应该纳入到危害公共安全罪。我专门提这个议案,目的就是想对有毒有害食品这方面加大打击的力度,动用刑法,就是说我们现在整个社会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乱像,在这种情况下,光靠行政的办法已经不是很奏效,必须动用刑法来打击,要严惩。
[主持人]:很多网友都说食品安全问题,老是罚他一点是过不了关的,一定要上升到一定的刑罚去惩罚他。我们来看网友提出来的一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张院长,河南法院都开微博了,您怎么自己没开一个微博啊?他们可能很想和您在网上通过一对一的交流和沟通。
【张立勇】:很多网友都给我提出这个问题,去年就有很多网友给我提出这个问题,主要是我现在法院的事情太多,每天除了公务还有案件,量太大,所以我这个时间实在抽不出来,我觉得我如果开一个微博,我担心对不起大家,你老是不在那上面,大家提问题你不回复,对人家冷漠、不礼貌。反而大家对我可能意见更大了。
[主持人]:所以,大家可能体谅一下,我们可不可以在“豫法阳光”的微博上给您留言,如果您看到的话给大家做一个答复,那就可以了。
【张立勇】:这个可以。
[主持人]:还有一位网友说,张院长您好,庭审直播开展有效的促进司法公正的实施,我们非常的高兴有这样的庭审直播这样一个措施。我觉得他的问题提的很专业,哪些案件才可以进行庭审直播,因为庭审直播会不会造成当事人个人隐私的泄露?
【张立勇】: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事情绝不能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的。这是一个前提。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包括少年犯罪的案件,都是不会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的。
[主持人]:一般挑选大家关注的。
【张立勇】: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来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因为它还有一个公开资源的问题。就是对那些比较重要的,大家比较关注的那些案件,有影响的一些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我们现在已经庭审一万五千多件了,应该说,这个效果还很好。我觉得不完全在于数量,一个是要尽量地多,更多的实行庭审网络直播,另一方面,就是庭审网络直播一定要带来一个良好的效果。还有的是当事人强烈要求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的,他们希望让公众都来关注。我们也会考虑的。
[主持人]:我们接下来再挑两条。他说张院长您好,如果说当事人不同意裁判文书上网的话,法院将如何处理?
【张立勇】:我们一般来讲是要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就是他不同意上网。但是有一些情况还要看是什么问题,具体研究一下。一般的情况下,我们会尊重他的意见。
努力探索更多形式的司法公开途径,促进司法公正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网友比较有意思的问题。他说张院长您好,河南在支持网络舆论监督方面做得非常好,我们可以看到,像“豫法阳光”微博的开通,包括我们法院在很多网络上的一些措施,他同样说,河南法院将采取哪些措施去支持网络对于司法的监督权利?
【张立勇】:从法院这一块,一个是我们先把这个平台搭建起来,这本身我认为就是一个支持了。同时,规定一些制度,配备人员、经费,这方面,从硬件上没问题了。另一方面,我们规定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个案,所以,制定了这样一个基本的原则,并且有若干的规定,就是大家必须遵守,你不能想不公开就不公开,我们是定的裁判文书上网,哪些不公开,说因为什么什么原因不公开,必须请主管院长批准,不是说我这个主审法官想不公开就不公开,必须经过主管院长批准,才能不公开、不上网。所以,这都是保证网络更好的进行监督的一些措施。
再一个更重要的是,你要有回音。就是说人家网友通过网络平台给你提出问题来,你要有反馈、要有回音。不然的话,你公开了,人家提出问题,你没有任何反应,好象是单方面的他自己说,这面没人理,这样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我们要求都要通过“网评法院”、“豫法阳光”微博这样的形式,随时搜集网友的声音、意见、建议,然后很快通过我们的网络办公室就会分发到所有的庭室方方面面,包括院长这里,包括我本人,我每天都会收到我们网络办给我提供的这方面的信息,每天晚上这样一本子,我会在这上面重要的都会作批示,然后有的通过网络办就给回复了,张院长,你昨天提的问题,他有什么批示,看看你还满意不满意,还有没有其他意见。我认为这一条是更重要的,是支持我们的网友通过网络这种形式对我们法院工作进行监督。
[主持人]:我们接着来看其他网友提出的问题。大家都说,阳光是最好的一个防腐剂,但是在司法公开的过程当中,河南法院是如何处理好司法公开与司法独立这样的关系的?
【张立勇】:司法独立和司法阳光,我认为不应该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它是不矛盾的。司法独立审判,比如审判的时候,肯定它是在进行一种独立的审判。但是我是把这个过程公开化。公开化就是审判完了大家可以提出意见,包括批评意见和不满的意见,或者觉得我们哪个判决的有问题、有错误,你可以提出来。提出来,我们还可以进行二审,在二审的时候,我们的法官就会注意到现在很多网友、社会或者其他人对于我们审判过程还有这样一种看法,我们在二审的时候就要考虑到,或者在一审的过程中就要考虑到,在二审的时候还要考虑,在二审结束以后,还有可能进入再审,还要考虑这些意见。我想它是有利于我们公正的独立审判。就是我这个独立审判的过程,它是建立在公正的前提下的。而司法公开是有利于公正的独立审判,它并不会影响到这个独立,最后的裁决权还是在法官的手上。
[主持人]:其实我们总结一下,张院长,我们发现很多人其实对于现在网络对于司法监督的力量是非常赞同的。就是说信息公开的时代,可能网络对于各种案件的促进,包括解决,都起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们再来看最后一个网友的提问:张院长您好,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河南人,他说在您来到河南的几年时间里,河南省高院出台很多了解民意的通道,比如说“豫法阳光”,这些措施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但是目前来看,他觉得有些效果并没有充分的显示出来,他说我想关注一下,之后的几年,河南法院有没有什么样的措施来进一步加强民意的沟通?
【张立勇】:一个是我们坚定一个信念,就是司法公开,我们是要坚定不移地搞下去,并且我们坚信,司法公开对于司法公正肯定是起着一种促进、推动的作用,司法公信力由于种种因素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司法公开肯定会提高我们的司法公信力的。并且我们一直认为司法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解决我们司法审判队伍中的腐败的问题,骄横、冷漠、徇私情、贪腐,对这些问题通过阳光的形式,是一种很好的制约、一种反腐的措施。所以,从这个角度,只要我们法院树立起司法公正的形象,司法公开我们就会一直坚定不移的往前走,并且我们会不断地创造各种新的形式、新的方式,就是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往前拓展,怎么样更快捷、更方便、更广泛的和网友进行近距离的交流。比如,我们以后会考虑把网友请到我们的“豫法阳光”里面来,和我们进行交流,把一些经常关注我们法院工作的网友。我们已经请了一批网友的监督员,我记得好象是16个还是18个,2012年我们再请一批网友的监督员监督我们法院,把他们请到我们法院来,请到我们“豫法阳光”来,和他进行更直接、更面对面的交流。我们还可以听听他们的意见。这位网友如果很关心的话,我可以请他作为监督员,可以报名,可以给我更面对面的提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他本身有什么好的想法,也欢迎他给我提出来。
[主持人]:非常感谢这些网友给我们张院长提问,也非常感谢张院长在两会期间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和我们网友进行交流。让我们了解司法公开的魅力。只有司法公开才能司法公正。我们也祝愿河南法院系统在将来的工作当中能够做得更好。
【张立勇】:也感谢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对我们法院的关心、关注、关爱,也感谢人民网一直给力我们河南法院的各项工作。
[主持人]:再次感谢张院长,也谢谢大家收看我们本期的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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