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保”演变成黑色产业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失信行为认定指引》中对“代理退保”活动有明确定义,即“个人或团体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以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由,采取恶意投诉举报或者组织、指使、教唆、诱导客户非正常退保,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活动”。
时下,“代理退保”正在形成一条暴利黑产业链。“代理退保”“全额退保”“退旧投新”“任意险种无条件全退”等花样百出的黑中介信息时不时在朋友圈和各类社交、视频平台出现,对一些亟需资金的保险消费者无疑是一种诱惑。“代理退保”组织或个人往往抓住消费者短期内出现资金问题,利用保险消费者法律知识盲区进行哄骗,谎称“保险公司涉欺诈可投诉”“长期持有保单将受损”“退旧投新更合算”,怂恿消费者退保,并诱导消费者签署“代理退保”服务协议,牟取高达30%至50%的所谓“代理退保”咨询费、手续费、保证金。这不仅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也给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带来隐患。
2022年1月25日,福建省漳浦县一家寿险公司接到消费者林先生通过全国统一银行保险消费维权热线12378引导来电,以销售误导为由诉称要全额退还保费。其实,早在2021年7月,林先生就因资金困难无力缴费,到柜面办理退保,保险公司已按合同约定以现金价值支付了退保金。为何时隔半年又有投诉?保险公司调查后发现,电话投诉的并非林先生本人。原来,林先生从微信朋友圈认识了一名专门为客户“代理退保”的中介,对方声称可全额退保,等全额退保金下来后,对方只收取30%代理费。于是,这名中介便捏造销售误导等理由,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保险公司随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这名中介也被公安部门传唤。保险公司随即向林先生告知“代理退保”的危害,一方面会暴露个人信息,另一方面,客户如果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有可能会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林先生也认识到“代理退保”的重大危害性,当场通过微信视频联系中介终止授权协议并撤销投诉。
类似的案例有很多。消费者林某已缴纳保费8年,在某微信公众号看到“代理全额退保”信息后,被忽悠交了2000元律师咨询费,结果对方用伪造的微信聊天记录向保险公司索赔,导致林某差点因涉及“损害商业信誉”被保险公司起诉。
多部门联动重拳打击
福建银保监局调查发现,以“代理退保”“贷款反催收”为典型的金融“代理维权”活动猖獗,不法分子怂恿或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保险退保、逃废贷款等事宜,通过编造不实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煽动消费者用缠诉缠访、过度维权等手段向银行保险机构施压,从中谋取不当得利,形成了披着“维权”外衣的黑色产业,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为了打击“代理退保”黑产,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福建银保监局制定印发打击不良代理投诉举报专项工作方案;联合福建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众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合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工作组,梳理研判犯罪线索,密切协同开展打击行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或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约谈相关头部自媒体平台,督促其加强自媒体广告发布管理;指导银行保险行业协会成立工作专班小组,协调强化行业内联防联控。
福州市连江县“代理退保”黑产活动一度十分猖獗,不少保险公司深受其害。前不久,以林某某为首的“代理退保”职业团伙通过设立信息咨询公司,雇请员工从事保险代理退保业务,借助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等信息,诱导保险投保人委托该公司进行代理退保,以杜撰、虚增保险公司违规行为的方式编写投诉信,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保险公司,以获得全额或高比例的非正常退保金后从中收取客户“手续费”,导致连江县一家保险公司损失13万余元。这起案件也成了监管部门打击“代理维权”黑产的突破口,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主动出击,经过连江县公安局联合专案组前期侦查,将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3年2月2日,该案在连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2023年5月上旬,该案一审判决林某某等6名涉“代理退保”黑产不法人员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缓期8个月)到有期徒刑3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福建银保监局对此表示,下一步将充分调动行业力量,进一步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强化对销售人员、销售行为管理;依托福建省信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畅通金融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强与客户沟通联系,提升处理矛盾纠纷效率,不断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加大对金融“代理退保”等黑产打击力度,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金融市场环境。
“代理退保”隐患多
福建一家寿险公司主管吴女士告诉记者,保户正常办理退保,并不要缴纳任何手续费,只是犹豫期后退保只能按合同约定的现金价值退费。突然退保会给消费者造成保费损失、保障损失,还可能耽误新的投保时间。而如果委托“代理退保”组织或个人进行退保操作,还会埋下诸多隐患。
一是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消费者退保后丧失了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二是资金受损风险。“代理退保”的个人和机构收取高额“手续费”或“咨询费”,还可能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有的保户提前给对方手续费、咨询费、保证金,钱已到账就被对方拉黑。有的保户被建议用退保金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结果遭遇诈骗陷阱。
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代理退保”的个人或机构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后续有可能面临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甚至有可能被冒名办理办卡、借贷等不法业务,以及账户钱款不翼而飞等风险隐患。
四是涉及法律风险。保险消费者如果受人教唆或指使,为达到退保目的而虚构事实、编造理由、伪造证据资料,甚至违法干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就会存在违法犯罪的风险。
为切实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福建省厦门市银保监管部门曾对“代理退保”现象进行调查,并提出防范“代理退保”陷阱的风险提示。提醒保户要正确认识保险功能,谨慎退保。如有退保需求,可通过官网、客服热线、面访等方式直接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保险合同条款和退保后果,谨慎做出退保决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保险合同纠纷,可向相关部门免费申请调解。如认为保险公司涉嫌违反保险监管法律法规,可通过信函、来访、来电等方式向银保监管部门进行反映,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保险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向他人泄露个人信息,如遇不法分子窃取或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利用投诉和退保进行诈骗以及遭受不法分子威胁、恐吓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