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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被卖房”警示公共服务要便利更要安全
发布时间:2020-12-11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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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一下脸,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名下房产就被过户给他人或被用于抵押贷款,损失少则数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今年以来,广西南宁一些业主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卖房时,疑似遭遇了诈骗,据不完全统计,受害人有数十人之多。据报道,不法中介使用“邕e登”App,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刷脸”办理了过户手续。如一些业主只是“刷脸”查询档案,却被中介浑水摸鱼,将查档和网签一起进行,并冒充业主签名,顺带完成了过户。

  以前,听说过有人因“刷脸”被窃取个人信息的,如今,却发生了“刷脸盗房”这一耸人听闻的恶性事件。虽然警方已经破案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丢房”业主的损失可能被挽回,但相关部门仍应引以为戒,即在“刷脸时代”,决不能为了便利而漠视了安全。相对于密码验证和指纹验证,人脸识别无疑是技术的又一次突破,且已经广泛应用到支付、考勤、门禁、解锁等方面。刷脸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却面临着技术滥用,个人信息泄露的巨大风险。

  之前就有人担心,“人家直接一扫你的脸你就被支付出去了,所以你这个脸就天天走在路上,这不就是一个行走的密码吗?”这样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据南方都市报人工智能伦理课题组和App专项治理工作组10月13日在广州发布的《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显示,有九成以上受访者都使用过人脸识别,有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还有三成受访者表示,已经因为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到隐私或财产损失。

  除了信息泄露的风险外,人脸识别还存在被冒用、滥用的巨大风险。如不法分子利用“AI换脸”技术在人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名义办理相关业务,结果发生“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的事件。还有不法分子浑水摸鱼,在权利人“刷脸”办理A业务时顺带办理当事人不知晓的B业务,致使权利人遭受损害。发生在南宁的这起“刷脸盗房”事件,就是不法分子在权利人办理“查档”业务的同时,还办理了“网签”业务,致使权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房屋被过户给他人或者被办理抵押贷款。

  权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相关业务,“被”处分相关权利,这样的风险与“刷脸”的特殊流程紧密相关。采用密码、签字、摁指印等方式办理业务时,权利人往往在场,且会阅读、知悉拟办理的相关事项。而“刷脸”办理时,权利人未必明白拟办理的业务,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刷脸”办理了相关业务,甚至被他人偷拍“面部信息”办理相关业务。

  在“刷脸”时代,绝不能为了一时便利而忽视了安全。对于与人身财产安全联系紧密的事项,理当谨慎而为,不能一味交给“刷脸”来解决。如提高图像采集技术,增加人脸识别设备制造、使用门槛,避免任意机构或个人可采集人脸信息并开通“刷脸”权限。同时,强化保护力度,对于事关人身财产权的重大事项,应采取“刷脸”、密码验证、事后短信提示,必要时当面签字等方式办理,而非一味“刷脸”,以此避免发生“刷脸盗房”“刷脸窃款”等令人忧虑的事件。


 

责任编辑:孙红丽、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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