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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油条老板回应亮了
发布时间:2020-10-16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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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油条老板回应亮了……还在申请“饼多多”等商标

  近日,一家名为“今日油条”的快餐店被字节跳动起诉了,原因是店铺的商标门牌、菜单设计等与“今日头条”非常相似。

  对于被起诉,今日油条老板的回应也是亮了......

  那么,“今日油条”是否侵权?

  日前,一家名为“今日油条”的店铺引起网友的注意,由于该店铺装修、logo与今日头条极度相似,被今日头条母公司告上法庭,引发网友热议。

  目前,该案于9月11日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告方之一: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申请注册今日油条、今日豆浆、今日豆花、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等商标,国际分类包括:方便食品、餐饮住宿等,商标状态大多为等待实质审查。“头条”起诉“油条”

  5个月前,河南一家名为“今日油条”早餐铺赚足了网友的眼球,无数网友调侃每天早高峰都是吃着“今日油条”,看着今日头条新闻打发时间。

  潇湘晨报记者在大众点评上搜索“今日油条”店铺,结果显示在郑州有3家。评分最高的店,为4.32分。

店铺logo白底红字,的确酷似“今日头条”app的logo有消费者购买后评论:

  “在今日头条刷到了今日油条,首次消费体验特别愉悦,点餐的每一处细节都自带梗,点餐都想笑出声。”“凭这个名字就要去吃一吃,味道不错,比很多小店干净。”

  从各家媒体报道来看,由于店铺装修、logo与今日头条极其相似,今日油条还把今日头条的slogan“你关心的,才是头条”改成“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就连菜单,也根据今日头条app界面来进行设计。因此,“今日油条”早餐铺借着今日头条的热度火了好几个月。

  工商信息显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为个体工商户,核准日期为2020年6月16日,经营者为赵亚东。

  

 

  据说,首家店开业三月实现40多万盈利,还开启了连锁加盟、某集团谈合作。

  如此高调的经营方式引来了今日头条的不满。9月1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该案原告为今日头条的母公司字节跳动,被告为今日油条。

  天眼查app显示,当前案件审理流程为非诉行为保全审查,执行法院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由为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号为:(2020)粤73行保1号,被告方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

  

 

  今日油条还申请了“明日油条”、“饼多多”、“快手抓饼”等商标

  天眼查显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申请注册今日油条、明日油条、饼多多、快手抓饼等商标,国际分类包括:方便食品、餐饮住宿等,商标状态大多为等待实质审查。

  

 

  看来,今日油条的老板非常有“商标意识”,而且决心要把“山寨”进行到底了。不仅蹭上了今日油条的热度,还打算蹭拼多多,快手等各大知名品牌的热度。

  对于记者提问是否担心被拼多多、快手起诉,今日油条公司的负责人未作回应。

  事实上,在油条店里,他还蹭上了“国民老公”王思聪,将他之前火遍全网的吃热狗头像改成了吃油条的样子。

  

 

  在社交媒体上,有人调侃,这真是无底线蹭热度,是否也可以申请今日辣条等,可能是有意而为,目的不在于是否真的能成功申请或被起诉也引发关注。其实,这样的“混搭”,并不是互联网公司和餐饮行业第一次发生。早在2013年,“百度”也遭遇了商标侵权问题,被告是一家连锁经营“百度烤肉”的餐饮公司。油条老板回应:只是觉得“傍大牌”好玩

  15日午后,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日油条)法定代表人张新亚回复上游新闻记者称,大公司今日头条起诉卖油条的小公司今日油条,这令他不解。他天天刷今日头条app,是忠实用户,“傍大牌”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张新亚介绍,他从事餐饮行业已有5年。今年5月,他成立今日油条公司,现在郑州城区有3家店面,卖豆花、豆浆和油条。被今日头条起诉后,他有点懵,但已积极应诉。目前,判决结果还没下来。

  对于为何要“傍大牌”,张新亚解释说:

  “我天天都刷今日头条app,是头条的忠实用户,喜欢它的风格,爱看上面的新闻。

  开油条店时,就找人这样设计了,没想到被告侵权了。要是判我输,我只好面对。”

  据证券时报,一位接近字节跳动的人士说,此类商标侵权诉讼是比较常规的操作,“一般是接到举报,然后安排处理,之前一个广东山区里的便利店也因为用了抖音的标志被告。这种事情一般处理方式就是协商道歉、要求对方承诺不再侵权,或者起诉。”

  一位法律专业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解释称,此类案件可能涉及《商标法》,其中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规定,在此类案件中也有适用性。

  该人士称,在具体判决中,法院会参考实际造成的影响。

  网友热评

  由于今日头条的起诉,今日油条又火了一把。网友们对此看法不一。

  有网友表示,小商家跨界蹭个热度,有利于市场繁荣;小小油条店,不能放过吗?甚至还有网友夸被改版的王思聪热狗图有创意……

  





 

  也有律师在微博上表示,这也是侵权?

  

 

  也有网友提出,大公司花了几十上百万设计出来的商标,转头就被抄过去,这种行为不被制止,将会有更多山寨。

  

 

  标注为“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微博”的用户表示,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山寨货们做不到。还在下方晒了“粤利粤”,“旺子牛奶”等山寨商品。

  

 

  目前尚不清楚,拼多多、快手是否有把今日油条诉至法律。

  并非孤例!字节跳动常被卷入商标侵权纠纷

  作为国内互联网巨头,字节跳动目前拥有或正在注册申请的商标超一千件,其主要产品“今日头条”、“抖音”等更是广为人知。

  字节跳动也因此经常遇到商标侵权纠纷。

  公开信息显示,字节跳动近三年涉及的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有23条,其中字节跳动的案件身份有原告也有被告,涉案方既有腾讯等同体量大公司,亦有全国各地的中小企业。

  今年3月,字节跳动曾就多家公司的“抖商”活动发起诉讼。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显示,杭州某抖商公司、某科技公司、杨某某被判商标侵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共同赔偿原告字节跳动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抖音”等涉案商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本案中被告杭州某抖商公司、某科技公司、杨某某分别在“抖商大会”微信公众号、个人微博号、qq号等平台多角度进行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且恶意重复侵权,侵权时间持续较久,故应当承担惩罚性因素的赔偿代价。


 

责任编辑:葛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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