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析了近年来审理的涉及有关节假日期间预付费合同纠纷案件。结果显示,涉及节假日期间预付费合同纠纷多集中在旅游、美容美发、餐饮服务领域。同时,预付费合同纠纷被告一般为经营者,呈现集中化特点,多为“多诉一”的涉众串案,预付费合同纠纷类型化明显。
据北京二中院民二庭庭长邹治介绍,每逢假期,消费者外出旅游意愿强烈。比如,旅行社、酒店推出“充值入会额外赠送消费礼金”等活动,以此吸引消费者预存大额费用。
法官表示,消费者预先支付服务费用,但经营者并未开始提供服务,消费者与经营者处于不对等地位,容易产生纠纷。
消费者常遇到的情形是:未形成书面合同,经营者口头承诺未兑现;经营者因资金链断裂或经营不善导致门店关停,但消费者预付卡中的剩余未消费金额不予退还;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关于退费约定,存在霸王条款;经营者未征得消费者同意,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对此,法官提示,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和经济状况,科学理性地选择、购买预付费消费卡。在办理预付费消费卡时,切忌被销售人员的“花言巧语”洗脑,尽量不要在首次接触销售人员时就仓促决定购买预付卡。
邹治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口碑良好的机构,不能单纯考虑商家的优惠力度,从而产生贪便宜心理,忽视了潜在的风险。尤其是对一些新开业的门店,需更加慎重。在准备购买预付费消费卡时,一定要仔细了解合同有关条款,对于没有合同的或者卡面约定过于简单的机构,要另行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
在保持理性、适度消费的同时,消费者也要保存证据,一旦出现问题有利于及时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预付费消费的合同、预付款凭据。邹治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应核对收款商家和合同相对方的身份是否一致,保存好支付界面截图。后续消费也应要求商家提供单次消费凭据,以核对预付卡内余额,防止多刷或盗刷。”
专家提醒,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消费者要第一时间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和全国互联网平台“12315”等渠道,尽早向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组织等机构反映问题,及时维权。(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