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案受害人因想从事茅台酒销售,结识了自称有门路的被告人钟某。为取得对方信任,钟某陪着受害人到贵州仁怀茅台酒厂考察,还引荐了一位主管“销售审批”的李某。在饭桌上,李某当场签了一张“审批单”,“特批”一部分茅台酒给受害人。
实际上,被告人李某是贵州一家白酒厂的法定代表人,他用自家酿的白酒灌装到专门仿制的茅台酒瓶里,附随的识别器、防伪标签以假乱真。
受害人上当后,开始大量向钟某、李某购买茅台酒,短短半年内就花了1950万元用于购买酒品。
此后李某还通过伪造经销商授权证、指使人冒充鉴定人员鉴定酒品等方式继续骗取受害人信任,直到假酒被查东窗事发。
执法机关查获,这些假冒的飞天系列茅台酒,共有929箱、5574瓶。经鉴定,查获的所有茅台酒均属于假冒贵州茅台酒,所有证书及工作证都是假的。
乐清市人民法院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钟某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