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整体安排,2018年7月至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10督导组分别对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进驻督导。各督导组向10个被督导省市党委政府反馈督导整改意见,共提出161类811条整改问题建议、181条问责建议,移交6313条重点督办线索。10省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各督导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细化整改措施,截至2018年12月底,10省市均提交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央督导组向被督导省市反馈的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河北坚持线索核查工作“五查清、三确保”,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0033件,办结8656件,办结率为86.3%,比中央督导组进驻时办结率提升46个百分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391条线索全部核查办结,破获涉黑涉恶案件37件,破获其他违法犯罪案件148件。坚持周调度,分4批对57起重点涉黑涉恶案件挂账督办,整改期间,打掉涉黑组织11个、涉恶犯罪集团168个。对中央督导组点名的治安形势复杂的重点地区挂牌督办。逐一核查中央督导组移交的3类20项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142人。全省纪委监委共立案审查调查1017人,涉及厅局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6人,采取留置措施51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立案、处分、涉及处级以上人数比中央督导结束时分别增长87.9%、64.9%、66.7%。
山西建立省级领导联点包市、推动整改工作机制,选派5名正厅级领导干部相对固定担任督导组组长,加强常态督导。根据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的1047条线索,从中新发现涉恶犯罪嫌疑案件42起,立刑事案件418起,治安案件112起。打掉陈某某、耿某某等一批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打掉的涉黑组织数、涉恶团伙数分别比中央督导组进驻前上升78.4%和53%。行业监管部门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3817条,比中央督导组进驻前上升381.7%。针对问责清单中的18个问题线索,加大深挖彻查力度,追责问责239人,全年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1000余人,严肃查处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王某等涉黑涉恶腐败政法干部,省纪委监委对发生重大涉黑案件的闻喜、柳林两地县委书记,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公开曝光。
辽宁组织开展线索排查“起底”行动、交办线索“清零”行动、深挖彻查“除根”行动、追责问责“督责”行动、以案治本“强基”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推动大连荆某某、丹东“宋氏家族”等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线索摸排,全省7个市场监管部门、8个林业部门线索“零上报”问题已整改完毕。坚持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重要措施,纳入整顿范围的1222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已完成整顿。整改期间查办涉腐涉伞案件共立案378件、处理320人,14个市全部消除零立案,查处了丹东市原副市长刘某某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典型案件。
福建建立“零线索”地区和部门主要领导背书承诺、责任倒查制度,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2817条线索,有效核查2674条,核查率达94.9%。整改期间打掉涉黑犯罪组织24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91个,9个设区市均实现涉黑案件“零突破”。重点查办督导组重点关注的南平市王某某案、漳平市曾某某案等。省级政法部门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118件,对50件313人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形成强大声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赴境外诈骗流出地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千人誓师大会,对涉诈骗人员采取拆除赃款建房、追缴涉案款项、收缴护照等“五个一律”严厉措施。省纪委监委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3个方面16项问责建议,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对265名干部进行问责。
山东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35件督办案件均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其中作出生效判决12件。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共整顿完成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895个、城市社区党组织197个,分别占总数的91.7%、96.6%。省纪委监委逐案落实问责措施,中央督导组反馈的14条问责建议已全部办结,拟处理相关责任人112人。因放任纵容“村霸”恶势力横行乡里、为害一方,平阴县包括前后三任县委书记在内的14名党员干部被严肃问责。
河南针对群众反响大的黑保安、黑出租、黑物业、黑中介、黑停车场和黑渣土车等“六黑”犯罪,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黑出租车专项治理等多项行动,累计查处黑出租车2958台、黑渣土车1140台。省市县三级公检法机关以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形式共提出316项具体整改意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堵塞漏洞,加强监管。整改期间,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98件处理601人。其中督导组关注的23起重点督办案件已查处“保护伞”72人,查处“保护伞”未破零的县区减少到1个。
湖北实施“红色头雁”工程,调整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822人,调整面达47.7%,新上任村(社区)书记普遍受到群众称赞。组织对宜昌周某某、潜江肖某某、天门彭某、广水舒某某等4起指定异地管辖涉黑涉恶案件集中收网。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7项问责建议,向9个相关市州纪委监委分管领导面对面集中交办,对工作相对滞后的6市纪委书记集中约谈,督促各地迅速组织核查,对226人问责追责。
广东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飓风”集群收网行动,侦破案件1.79万起,同类案件发案数、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明显下降。对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的601条线索,办结率达99.5%。省纪委监委针对问责清单中的22个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对36个党组织和174名党员干部作出问责处理。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402个,发现涉黑涉恶村干部的214个村(社区)已全部纳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整顿。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21个地市均出台群众举报奖励办法,累计发放举报金1300多万元,3819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重庆坚持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最大多数”,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320件3740人。推行公安系统三级滚动核查机制,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415条线索、查否的3253条线索逐一开展“回头看”,对实名举报的2800条线索逐一告知反馈举报人,对初次查否、群众继续举报的22条线索异地用警、交叉核查。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后,新侦办涉黑犯罪组织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53个,新抓获涉黑涉恶团伙犯罪嫌疑人652人,新破获涉黑涉恶团伙案件458起。实现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部破零,累计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141件173人,其中厅级1人、处级21人。
四川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963条重点线索全部核查完毕。对8件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查办“保护伞”不力的4个市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低、毒品问题突出等基层基础薄弱的22个县市区,约谈整治乱点乱象不力、人民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5个省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督导整改期间,全省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新增447件,党纪政务处分人数新增305人,移送司法机关人数新增2人。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行测评,确保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群众认可。
2019年上半年,全国扫黑办将组织开展第一轮被督导省(市)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动被督导省(市)继续深化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