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6年12月,郴州税务部门评估分析发现郴州3家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巨大。接报警后,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初查发现,林某宣伙同杨某仑、吴某喜、李某杜在郴州市成立了3家公司,林某宣用于抵扣进项税的发票有很多是虚假的海关增值税专用发票。
郴州公安和税务部门紧密配合,分赴广东、北京、福建等地调取了数十万条银行交易明细,上百个公司的工商、税务信息,证明林某宣、李某杜为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今年9月初,警方将林某宣和李某杜抓获。
据查,林某宣从他人手中购买大量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制作虚假购销合同、送货单等。涉案1500余份发票,税价合计1.35亿元,税额2065.98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