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在北京首都机场,许超凡(中)被强制遣返回国。
新华社记者殷刚摄
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记者朱基钗)7月11日13时27分,从美国达拉斯飞来的AA263次国际航班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跑道上。在美方工作人员押解下,外逃17年之久、涉案金额4.85亿美元的巨贪、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缓步走下飞机舷梯。
在机场休息室内,来自广东省开平市公安局的民警向他宣布:“许超凡,现依法对你执行逮捕。”随后,许超凡在逮捕证上摁下了手印。
“这十几年来真的是度日如年。这个路走不通,不管跑到什么地方,最终还是要回来的。把握机会,回国自首,这是唯一出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许超凡如是忏悔。
这是党的十九大后,我国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的一个重大进展,也是我国大力推动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的一个重要成果。
涉案超4.8亿美元 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资金盗窃案主犯
许超凡为当年轰动一时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的主犯。
2001年10月初,中国银行在首次对全国计算机实现联网监控时,发现账目超过4.8亿美元联行资金的缺口,事发地点被锁定在广东江门市的开平市。10月12日,银行方面发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下落不明,随即向有关部门报案。经紧急侦查,发现涉嫌挪用巨资的这三任行长已潜逃到香港,随后转机到了加拿大、美国。“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资金盗窃案。
许超凡等3人外逃之后,中方立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并通过国际执法合作,开展对3人的追逃追赃工作。
2004年,通过中美执法合作,余振东被遣返中国,这是中美司法合作的第一个成功案例;2009年,许超凡和许国俊被美法院以洗钱、诈骗、伪造护照和签证等罪名,分别判处25年和22年监禁。中方为此案向美方提供了有力证据。
“许超凡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重点关注的外逃人员,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时间跨度很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许超凡的归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追逃追赃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
追逃追赃持续加码 不到一个月3名红通人员落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开辟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战场。
从集中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到连续4年开展“天网行动”,从首次曝光外逃人员海外藏匿线索,到公布已归案“百名红通人员”后续处置情况……举措不断升级,震慑持续加码,不断压缩外逃人员生存空间,形成了追逃追赃强大攻势。
截至2018年4月底,我国通过“天网行动”已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141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825人,追回赃款近百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53人。
就在不久前的6月6日,中央追逃办又一次发布公告,曝光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对外逃人员再敲“当头一棒”。撒网仅仅12天,6月18日,以上50人名单中的红通人员王颀被迫投案。6月22日,“百名红通人员”赖明敏回国投案,并主动退赃,这是50人名单中归案的第2个。
值得注意的是,赖明敏也是“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的涉案人。2001年,作为开平支行的上一级分行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自知涉案,潜逃至澳大利亚。赖明敏前脚落网,许超凡也随即归案,不到一个月时间3名红通人员落网,再次印证了十九大后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加快的步伐。
反腐败执法合作不断推进 中美5起重点追逃案件突破4起
许超凡等红通人员的归案,是我国大力推进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的一个重要成果。
成立于1998年的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是中国与外国建立的第一个双边执法合作机制。2014年12月,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了杨秀珠、王国强、黄玉荣、许超凡、乔建军等5起中美合作追逃追赃重点个案,许超凡的归案标志着其中4起得以成功突破。
2014年12月,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国洛杉矶回国投案自首。
2015年12月,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11月,“百名红通人员”头号、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另据了解,最后一名重点追逃对象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已在美国被提起刑事诉讼。
刚刚施行的监察法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作出专章规定,明确了监察机关追逃追赃的职责。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成为追逃追赃案件的主办部门。
此次许超凡案,正是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充分发挥外交、司法、执法、反洗钱和反腐败等部门和广东省作用,各方通力合作、高效配合的成果,不仅实现了人员归案,而且还追回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
“许超凡的归案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实践,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的生动案例。”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外不是法外,避罪没有天堂,在追逃追赃高压态势之下,外逃腐败分子终将被缉拿归案、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