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据悉,此次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包含了提高个税免征额(起征点)到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等。
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8日。
据悉,个税修正案提出将在2019年1月1日施行,但施行之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会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款。这也意味着新的5000元“个税起征点”或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