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眼贴能够缓解视疲劳引起的眼睛干涩、视力模糊,不少消费者购买使用,却不想一些不法商家竟“浑水摸鱼”。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眼贴案,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2014年,刘某与尹某成立了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眼镜销售。那时,用于缓解视疲劳的眼贴逐渐成为市场新宠。刘某等人决定把眼贴纳入经营范围,并让尹某、杨某某外出考察眼贴市场。
当年2月,尹某在参加“上海眼镜展”时,认识了河南郑州一家医药科技公司销售人员“王经理”(另案处理)。对方声称可以生产贴牌眼贴。经多次商讨,对方发来一款眼贴样品,并表示包装上的牌子替换成“今立见”即可,相关批号也可以沿用。
经多方考察,尹某发现“王经理”的价格比同行低得多,且在网上无法查到其提供的保健品批准文号。为此,“王经理”解释该批号是地方批号,并提供了一份由“郑州保健协会”对该批号的批文,尹某明知不妥,但并未进一步考察、核实。经刘某同意后,委托郑州这家公司生产“今立见闪亮眼保健贴”,刘某、尹某等人自行打上了“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进行销售。
据刘某的员工周某某交代,在外包装由公司自己印制时,一盒“今立见”眼贴的成本为16元;2016年10月后由郑州生产眼贴的企业提供外包装后,进价为18元左右。但经刘某、尹某和杨某商量,这款产品定价为每盒186元,还在包装上注明有药物疗效。
据该公司一店长称,“今立见”眼贴就像湿纸巾一样,不同的只是贴在眼睛上。但在产品宣传中,他们称其能预防眼睛干涩,缓解视疲劳,适用于近视等。
2016年11月16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刘某公司一加盟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销售的“今立见闪亮眼保健贴”产品批号存在问题,随即对店内产品予以查扣。
刘某得知此事后,安排周某某通知各门店暂将眼贴下架隐秘销售。直到得知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后,刘某才安排周某某通知各门店将眼贴退回公司或者销毁。自2014年到2017年被查获,刘某公司共购进30多万袋“今立见”眼贴用于销售。
近日,江北区法院对刘某等人及涉事公司作出判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单位重庆某某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罚金50万元,判处刘某、尹某等人1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金。(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彭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