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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怕上火”被判不侵权
发布时间:2017-11-22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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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孙杰)上市公司白云山日前发布公告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决,驳回全资子公司王老吉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要求加多宝停止使用“怕上火”等广告语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加多宝继续使用“怕上火”广告语并不侵权。继共享“红罐”包装后,两大凉茶品牌再次打了个平手。

  “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凉茶品牌王老吉和加多宝近年来恩怨不断,就连这些消费者耳熟能详的“怕上火”广告语,也成为双方竞争的一部分,加多宝还因此被王老吉推上了被告席。

  此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认为,被告加多宝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使用“怕上火”系列广告语,并赔偿原告王老吉、广药集团经济损失500万元。不过,在二审判决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驳回了王老吉、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

  过去几年两大凉茶品牌打官司过程中,加多宝几乎很少打赢过。不过今年情况似乎有很大不同。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对红罐包装装潢案做出终审裁决,红罐包装装潢可为加多宝和广药共同使用的知识产权。这次广告语一案,最终的结果又让双方打了平手。 本报记者 孙杰

责任编辑: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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