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晚间,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具体的处罚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对涉事各方进行罚款,总金额240万元;二是,三位涉事人员5年内禁入证券市场,其中包括影视明星赵薇。
不过,这对赵薇影响并不大。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5年禁入证券市场,意味着该处罚决定下达后,赵薇需要在5日内辞去上市公司所有职务,且在5年内不能从事与证券相关的业务,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但这并不影响赵薇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她依然可以大量购买某家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赵薇失手祥源文化
2016年12月26日,祥源文化(彼时名为:万家文化)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1.85亿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35%,转让价为30.6亿元。龙薇传媒的大股东正是赵薇。
3日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问询函,询问收购的巨额资金来源,揭露了赵薇夫妇企图高杠杆借款30.56亿元的如意算盘。
随后,在监管层不断追问的压力下,今年3月份,祥源文化终止了收购方案,赵薇控股的计划正式泡汤。
另一方面,随着赵薇退出,祥源文化股价大幅滑坡。Wind数据显示,从2016年11月25日停牌日至今年11月9日,祥源文化股价从18.38元/股跌到了9.32元/股,几乎腰斩。
在痛失赵薇后,今年7月份,祥源文化火速另易新主,接盘者为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控股”)的大股东人俞发祥。当时,祥源控股分别以14.73亿元、2.01亿元的价格,受让孔德永、刘玉湘持有的万家集团88%和12%股权,祥源文化的实际控制人也由孔德永变更为俞发祥。
在一周的时间内,祥源控股完成了股权转让和工商变更登记,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一位影视行业券商分析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之前没有听到任何风声,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妥了,看来是吸取了以往的教训,打起速战速决的战术。”
被罚5年禁入证券业
而赵薇的事情远没有结束。经调查,证监会认为: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 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导致祥源文化控股权转让事项的严重影响。
证监会表示:“龙薇传媒注册资金200万元,于成立后一个多月即拟收购境内市值达100亿元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谈判时)29.135%的股份,收购方案中自有资金6000万元,其余均为借入资金,杠杆比例高达51倍。在本次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运用高杠杆收购境内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才着手寻求金融机构融资。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短时间内,控股权转让事项不断变更,由控股权转让变更为5%股权转让,后又完全终止股权转让,且双方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上述行为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因此,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规定,证监会拟决定:第一,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第二,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第三,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第四,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第五,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群威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四条规定,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后立即停止从事证券业务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由其所在机构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担任的职务。
换句话说,只要赵薇不在上市公司任职,不从事证券市场相关工作,他们仍可以自由买卖股票,仍有股东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