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今天发布“剑网2017”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自今年7月25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7”专项行动以来,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巡查网站5.5万家(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655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27.48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51万件,立案调查网络侵权案件314件,会同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37件、涉案金额6900万元。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围绕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别开展了新闻作品版权、影视作品版权、APP版权、电商平台版权四大领域专项整治,为党的十九大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新闻作品版权专项整治方面,各省区市均有举措。广西专门下发通知,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上规范各类媒体的新闻作品转载秩序;福建引导互联网企业申报新闻作品“白名单”,引导传统媒体与“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合作;河南打击“新闻四假”,召集省内主要传媒单位和互联网企业代表签订了《网络版权承诺书》;吉林责令“彩练新闻”APP客户端运营主体限期整改非法传播他人新闻作品的问题;上海协调“看看新闻”网和东方网就版权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北京对17家移动端和15家PC端新闻平台进行版权监测,处理下线侵权链接15897条;重庆推动报业集团建立“新闻生产及运营监管”、“数字化转型技术支撑”两级“中央厨房”平台,累计确权原创新闻作品300余万条,确认网络侵权转载行为13余万次;辽宁、湖南分别将49家、20家新闻媒体纳入版权重点监管。
影视作品版权专项整治方面,版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实现无缝对接。天津对“吉吉影院”侵犯著作权案作出判决,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侦破“迅播影院”侵犯著作权案,该网站涉嫌非法发布影视作品3万余部,主要犯罪嫌疑人牟利800余万元;江西、吉林、山东、湖南等地查办了24起私人影院侵权盗版案件;云南将44家点播影院列入重点整治对象。
江西省抚州市、广东省中山市、浙江省宁波市、河北省保定市分别对“佳佳影院”网、海曙拉勾公司等作出行政处罚。北京监测、删除562个侵权平台的20856条盗版影视链接。
APP版权专项整治方面,版权执法机关重拳出击严格处罚。上海查处“汇智赢家”APP非法传播金融信息案,对APP运营方上海智器投资咨询公司罚款10万元;北京查处“MeWooVR”APP非法传播影视作品案,对运营方幻维世界(北京)网络科技公司罚款3.8万元;重庆查处“音乐一号”APP非法传播音乐作品案,对运营方重庆音乐一号科技公司罚款2万元;辽宁省沈阳市查处“和生活爱辽宁”APP非法传播影视作品案,对运营方中国移动辽宁公司罚款2万元;湖南岳阳查处“岳阳影院”APP非法传播影视作品案,对APP运营人陈某罚款1.5万元。
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方面,对重点网站实行重点监管。江苏镇江对“剑锋时代图书专营店”淘宝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做出判决,判处赵某某等4人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河北三河对许某某通过“远帆书店”“子欣书店”等淘宝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作出判决,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7万元;安徽破获谢某通过淘宝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非法经营额逾千万元;重庆将阅淘网、猪八戒网、大龙网、西港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纳入版权重点监管;湖北、湖南版权部门联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整治,切断侵权盗版复制品的网络销售渠道。(记者 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