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寿光市相关部门介绍,8月24日,寿光市公安部门先后接到田柳镇村民刘金昌和圣城街道村民刘太源报警,称其饲养的羊喂食葱叶后陆续死亡。接到报警后,公安部门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进行立案侦查,迅速进行了现场取证、抽样检测,并对葱叶的来源展开追查。
据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介绍,经调查,确认问题大葱由寿光市发葱商董某从沈阳市于洪区解放镇解放村购进,总量5.2万斤。该发葱商对大葱进行了初加工,截除葱叶后将大葱贮存于冷库中,寿光市两家养羊户将截除的葱叶运回养殖场喂羊,导致了死羊事件的发生。
对此,寿光公安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赶赴沈阳市种植地追根溯源,市场监管部门封存了涉案的冷库及全部库存大葱,并对发往杭州的2000斤涉案大葱进行追回。8月27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辽宁省新民市张家屯乡哈太堡子村村民孟某抓获,并于8月28日凌晨押解回寿光,现羁押于寿光市看守所。据孟某交待,其在沈阳市于洪区解放镇解放村承包200余亩土地种植大葱,8月初向大葱喷洒了甲拌磷农药,8月22日将5.2万斤大葱销给寿光市发葱商董某。
据介绍,从抽检结果看,该批次大葱含有高毒农药甲拌磷,寿光市市场监管部门向沈阳市于洪区农业部门发送了协查函。事件发生当天,寿光市组织畜牧等部门,对问题葱叶全部进行了收集销毁,对死羊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对死羊现场进行了防疫消毒。8月31日上午,寿光市相关部门责成大葱贮存业主对封存的问题大葱集中进行了无害化销毁。对发葱商及大葱贮存业主的行政处罚和对养羊户损失的赔偿工作正在依法依规进行。
寿光是有名的蔬菜之乡,也是我国蔬菜交易集散地。据介绍,事件发生后,当地还组织了全面自查,对事件原因进行了分析。从自查结果看,对于进入寿光批发市场进行交易或进入超市的外地菜,当地能做到逐批抽检,但进入寿光境内进行初加工或贮存、没有入市交易的,还存在监管漏洞,最终导致了此次事件的发生。当地已对全市的外来大葱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抽检,从抽检情况看,没有发现农残超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