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销保健品,90后小伙张曾曾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70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日前,张曾曾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张曾曾今年27岁,武汉市汉南区人。在踏入保健品推销行业前,他曾是一名快递小哥。在当快递员期间,张曾曾从一位做物流的同事那里了解到,保健品这一行利润非常高,如果可以自己联系到客户,直接让物流公司发货,待物流公司扣除成本,中间一大部分利润差额都可以尽收囊中。由于是快递员出身,张曾曾对“客户”这个词异常敏锐,于是便动起了歪心思。
2017年4月,张曾曾从快递公司辞职,在汉阳某小区内租了一间房,联系了几位老乡,组建了一支专门的“电话营销”团队,干起了保健品推销。张曾曾负责从网上购买大量快递单,这些快递单上包含了公民的个人姓名、电话、地址、购买过的商品以及购买价格等信息,其他人则根据张曾曾提供的快递单,进行点对点营销。
“当时是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对方的。”张曾曾交代,对方通过电子邮箱将包含大量客户信息的快递单发给他,他将客户电话和姓名筛选后,打印出来分发给电话营销员,营销员再定向逐个拨打电话,询问客户是否需要保健品。“有时候信息也不是特别准确,而且,我根本不知道这是犯法的。”截至被抓,张曾曾共计花费2350元,购买了快递面单及陈单6000余张,其中包含公民个人信息7000余条。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存在认识误区,特别是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认为只有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才是犯罪,自己只是购买以后打打电话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实际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也包括从他人处以购买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须追究刑事责任。(周晶晶 王春晓 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