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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两男子虚构官网再投诉淘宝商家侵权,
7次敲诈5万元获罪
发布时间:2017-05-27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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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构“官网”恶意投诉商家商品图片侵权,再利用商家急于减少损失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天津两男子梁铁民、梁铁军在5个月之内连续实施了7次敲诈勒索行为,累计获利近5万元。

  近日,广东佛山南海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梁铁民、梁铁军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梁铁民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梁铁军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2016年4月起,不少淘宝店主发现,自己网店展示的商品图片被投诉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导致商品信息等链接被删除,网店损失巨大。为尽早恢复销售链接以减少经济损失,店主们不得不向投诉者支付一笔“授权费”。

  这笔“授权费”,就是梁铁民和梁铁军的生财之道。据佛山南海区检察院指控,2016年4月至9月间,梁铁民与梁铁军在淘宝网上冒用实体企业的名义注册虚假网站,而后通过虚假投诉淘宝商家“使用未经许可的官方照片”,致使被投诉商家的产品销售链接被平台以规则先行删除(这里的规则是指淘宝平台在接到侵权投诉后,先将疑似侵权的商品链接删除,然后平台会听取商家申诉、进行审核等,再决定是否恢复商品链接)。随后,二人再利用商家急需撤销投诉、恢复销售链接以减少经济损失的心理,敲诈勒索商家钱财。

  如2016年7月14日,他们二人以河北唯帅服饰有限公司的名义投诉被害人李某经营的“韩流女衣裤”商品侵权,李某被迫转账9800元到二人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内。

  南海区检察院指控,从2016年4月至9月,梁铁民和梁铁军使用上述手段连续进行了7次敲诈勒索行为。收到被害人转账后,就撤销投诉,被害人的商品才得以恢复销售链接,二人敲诈勒索数额累计49200元。

  南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梁铁民、梁铁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二人利用互联网公共平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酌情从重处罚。

  考虑到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关系及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获得对方谅解等情节,南海区法院于5月2日作出判决,判处梁铁民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梁铁军有期徒刑8个月。

  在淘宝网等平台上发起虚假投诉,造成被投诉商家商品下架甚至被迫关店的情形并不少见。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有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2016年其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上共发现疑似恶意投诉账号5862个,给卖家造成的资产损失逾亿元。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实习生 曾雅青

责任编辑: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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