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防内盗成为难点
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内盗问题仍然是案件办理中的难点。2016年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2件6人,起诉1件1人。成功办理的被告人臧某某等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即是研发及管理人员离职后使用权利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后再加工,对外销售400余万元。而其他类似侵权行为有的因为证据不足未能起诉,有的因为调查困难被挡在刑事诉讼之外,权利公司保密意识和维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发现犯罪和前期收集关键证据的能力有待加强。如刘某离职时带走记载原公司核心机密的工作记录本,约半年后公司才察觉,经调查该公司从未与其签订过保密协议,亦未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听完检察官的介绍,小伙伴们是不是也和记者一样,知识产权保护关系你我的感受扑面而来?
事实上,北京市检察机关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努力一直没停:
比如依法认定侵权产品价格,加大财产刑惩治力度。实践中,侵权人或犯罪分子隐藏销毁转移销售记录等犯罪证据、以做假账或者不做账的方式逃避侦查的现象普遍,北京市检察机关对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以此认定犯罪数额批捕、起诉。
2014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成功起诉全国第一例盗版“视频种子”案,2015年以侵犯著作权罪成功起诉霍某某销售软件密锁案,2016年在办理郭某利用开设网站供会员上传影视作品链接案中,明确技术服务并不具有绝对的中立性,一旦服务商以盈利为目的主动上传或推送侵权作品链接,也应当认定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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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北京市检察机关将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大平台!我们的检察官说了,将主动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公司等中间商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侵权犯罪案件查办情况,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停售侵权假冒产品,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网络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的常态化合作机制,逐步净化线上线下交易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维权氛围。(人民日报中央厨房·一本政经工作室 魏哲哲)